《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经省市两级人大审议通过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市级税收征收协助条例
2014年1月15日,《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经山东省人大全票审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同日发布公告,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市级税收征收协助条例,也是青岛市首部地方税收法规。
“为加强税收征收协助工作,优化税收征收环境,提高税收征收效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 《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这既符合国际税收管理的大趋势,又符合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大方向。该条例的制定,为税务部门依法获得第三方信息和税收协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青岛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淑玲说。
开创青岛立法新纪录
当前,税收征管工作总体呈现良性发展态势,但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征税人和纳税人信息不对称。因为大量涉税信息掌握在政府有关经济职能部门手中,而这些信息,又恰恰是税务部门最需要、最宝贵、最有效的征管资源。但目前,有的职能部门,往往以保密等为由,不及时提供第三方信息,单靠税务部门自己的力量,难以协调解决。二是税收执法协助不到位。由于纳税人组织形式、运作方式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企业跨国、跨区域经营渐趋普遍,税源的隐蔽性和流动性显著增强,如果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单枪匹马从事征收管理,不仅税源控管难度大,而且征收成本也较高。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青岛市地税局大力推进税收征收协助工作。最初,由税务部门自行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接,一对一签订税收保障协议。尽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有的职能部门,认为征税是税务部门的职责,与本部门无关,提供税收征收协助的积极性不高,时效性不强。
2012年,为进一步争取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青岛市地税局代市政府起草了 《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的通知》,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具体内容、时限和标准。同时,争取市政府支持,设立了财源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单位采集和提报信息;制定了经费激励机制,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新增加的地方税收额,给予4%的经费补助。经过努力,税收征收协助面明显扩大,信息增税的效果显著增强,但较之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的刚性还不强,税收征收协助的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3年,为贯彻落实总局信息管税的要求和 《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加快税收征收协助的法制化进程,青岛市地税局事不避难,勇于担当,主动将市人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经工作室、法制工作室的负责同志“请进地税”,面对面汇报税务部门的征管难题以及信息管税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提请将《条例》纳入市级立法计划。在青岛市人大、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一季度开展立法调研,二季度起草条例草案,三季度充分修改完善,四季度通过立法审议,开创了青岛市立法速度的先河。
32单位明确协助责任
《条例》共20条,主要对税收征收协助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和协助方式等予以规范,有以下特点:明确征收协助单位,解决责任不清问题。《条例》将目前涉及到的32个主管单位,逐一明确了征收协助责任,避免指向不明,责任不清。
明确征收协助内容,解决动态更新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有关主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名录,共涵盖10个方面64小项。考虑到涉税信息随形势的发展在动态变化,《条例》实行目录化管理,授权市财政部门根据税务部门征管的实际需要,每年制定具体涉税信息目录,确保了涉税信息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明确征收协助方式,解决配合不紧问题。《条例》分别就国土、房管、工商、公安、金融、物价、法院等单位,采取何种方式履行征收协助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先税后证”、“先税后验”、“先完税后变更”、“先票后贷”等,这些方式,既经过税收实践的检验,又符合当前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
明确征收协助责任,解决落实不力问题。《条例》规定,有关单位、部门不依法履行税收征收协助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税局: 深挖信息向信息要增长
“对涉税信息,我们要拿得来、用得好、管得住,只有这样,才能把来之不易的税收征收协助立法成果,转化成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优势,变为实实在在的税收”。青岛市地税局党委书记、局长蔡自力说。
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目前,青岛市地税局正在抓紧推进三项工作。一是编制目录。根据实际征管需求,会同财政部门,编制今年的具体涉税信息目录。二是统一口径。以政府文件形式,规范每项涉税信息的采集标准和数据格式,为数据的自动分析比对奠定基础。三是智能应用。搭建第三方信息智能应用平台,与风险管理系统、高收入人群管理系统等自动对接,逻辑关联,智能比对、增值应用。
2013年,青岛市地税局共采集第三方信息450余万条,增加税收21亿元。据测算,《条例》正式实施后,预计将年增加青岛市地方税收26亿元,拉动地方税收增长约4个百分点。(记者 刘文剑 通讯员 张弓 王晓英)
预计拉动地税增长约4个百分点
“对涉税信息,我们要拿得来、用得好、管得住,只有这样,才能把来之不易的税收征收协助立法成果,转化成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优势,变为实实在在的税收”。青岛市地税局党委书记、局长蔡自力说。
目前,2014年具体涉税信息目录正在编制,第三方信息智能应用平台也在搭建当中,将与风险管理系统、高收入人群管理系统等自动对接。
据测算,《条例》正式实施后,预计将年增加青岛市地方税收26亿元,拉动地方税收增长约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