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3月价格投诉情况。其中价格举报116件,比上月增加56.8%,主要问题集中在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餐饮业服务收费、停车场收费、驾校培训收费及退费、物业服务收费和商品零售业价格等。部分饭店、停车场仍然存在乱收费行为。
3月市物价局受理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投诉26件,占受理价格举报案件总数的22.4%,高居价格投诉及举报榜首。
本月受理餐饮业收费投诉21件,占受理价格举报案件总数的18.1%。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反映个别餐饮业继续收取餐位费;二是反映个别餐饮业收取纸巾、湿巾费不如实告知,无明码标价;三是反映个别餐饮业不提供免费餐具;四是反映个别餐饮业收取包房费等问题。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2014年1月1日我市出台《青岛市价格条例》后,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部分消费者误认为除饭菜酒水价格外,其他服务收费均不能收取而诱发举报投诉上升。对此,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认真解释和调查处理。
本月受理停车收费投诉17件,占受理价格举报案件总数的14.7%。反映的主要问题:个别公共停车场存在超标准收取停车费或不按淡旺季规定收费;部分未经批准无合法资质的停车场设点乱收费以及在施划的停车线外及人行道上非法收费。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一是由于我市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紧张,部分经营者借机乱收费;二是由于个别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非法占路高收费;三是管理体制有待理顺。(记者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