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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药店销售奶粉新规 卖不合格产品两次摘牌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4-17 06:16:53 字号:TT

青岛药店销售奶粉新规 卖不合格产品两次摘牌

    我市自去年7月份开始试运行药店销售奶粉,陆续有1297家药店取得了奶粉销售资格,昨天,我市出台《青岛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药店卖奶粉先过6关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孙立伟处长介绍,《意见》规定必须符合6项条件的药店才可申请并获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许可。包括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条件规定的区域和经营面积,不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具有提供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专业指导能力。

    “从去年7月份试运行至今,共有1297家药店取得了奶粉销售资格。”孙立伟介绍说,虽然已经取得奶粉销售资格,但仅有少量药店开始销售奶粉。

    专柜销售与药品分离

    《意见》中还要求药店在销售奶粉时必须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规格可根据经营者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但均应采取 “绿底+白字(黑体)”式样。

    “专区、专柜应当与其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种、规模相适应,并与药品、保健食品及其他区域分开,并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孙立伟介绍说,这样保证了奶粉和药品的分离。

    除了销售外,《意见》还要求药店存放奶粉时,必须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存放区域应与库存药品有效隔离,禁止混放。储存时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通风等措施,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

    奶粉销售员要建档案

    《意见》还对药店内奶粉销售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药店指派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工作,具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资质并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建立对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保证4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婴幼儿配方乳粉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孙立伟告诉记者,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后,可就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但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出问题药店先行赔付

    在日常经营中,《意见》也给出了详尽的要求,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销售药店实行先行赔偿制度,“假一赔十”。“药店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之内生产的。”孙立伟介绍说,药店进货应建立完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载品名、生产企业、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测报告、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逐批逐次建立经营档案,保管备查。对发现的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立即停止经营、登记造册,并依法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置,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的处理措施。

    严禁占用药品经营区

    市食药局局长朱寿青介绍,《意见》提出了严格规范监管的措施,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同时,市食药局将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逐户进行复查和规范,严禁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参照药品“飞行检查”方式进行突击性抽检,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频次,并根据抽检结果严格依法查处。

    市食药局还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市民对在药店内购买的奶粉有疑问,或是怀疑有质量问题,可以拨打监督电话12331进行咨询。

    奶粉进药店有点难“消化”

    经营者引入洋奶粉价格拼网店 获认可仍需时间

    药店卖奶粉,市民认可吗?价格、服务又如何与商场、超市、甚至是网店竞争呢?昨天上午,记者走访我市多家药店,发现有的药店已经划出专门区域销售奶粉,而有的药店已经取得了许可证,但仍处在观望阶段。但记者采访发现,到药店买奶粉,市民还处在认知阶段,要想得到市民的认可,仍然需要时间。

    昨天上午,记者在崂山区一家药店内看到,该店店内已经划出了面积约20平方米的区域销售奶粉,并配备了专业的销售人员。在奶粉销售区域内,记者看到,这家药店销售的是一款来自荷兰的奶粉。“这款奶粉是我们专门同商家签订了代理合同,从国外厂家直接拿货,在市区内的超市和商场内都没有销售的,是我们独家代理。”这家连锁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仅仅拿到奶粉销售许可并不意味着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我们选择洋奶粉主要是为了同超市和商场区别开,这样保证我们能有不同的客户群体。”该负责人介绍说,奶粉销售刚刚开始,目前并没有太大的销量。“我们的售价非常低,以一段奶粉为例,我们800克一桶的售价是328元,这跟淘宝网上的售价是一样的。”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中山路一家药店,该药店内并没有销售奶粉。“我们药店已经取得奶粉销售许可证了,但是否销售奶粉还需要观望一段时间。”这家药店的店员告诉记者,之前公司曾经也到同行的药店内去打听,发现一些已经开始卖奶粉的药店销量一直不好。所以,他们打算再继续观望一段时间,再决定是否开始销售奶粉。

    记者在中山路随机采访多名市民,对于药店卖奶粉,受访市民大都表示已经知道,但没有一人在药店内购买过奶粉。“我本来想去药店买奶粉,但药店说不能使用医保卡,所以没买。”一名哺乳期的妈妈告诉记者,她现在仍然是习惯于从网上订购,感觉直接寄到家,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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