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房价上涨日渐乏力。根据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与上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个,持平的城市有10个,上涨的城市有56个。在继2月环比价格上涨城市跌至57个之后,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城市个数再次减少,房价未涨城市的个数达到2013年以来的最高。青岛新房二手房的房价涨幅也在进一步收窄。3月,青岛新建住宅的价格环比上涨0.1%,二手房房价环比上涨0.0%。
[数字]
青岛3月房价平稳
在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表中,青岛新房二手房的房价涨幅也在进一步收窄。统计显示,3月,青岛新建住宅的价格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7.8%;青岛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房价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8.2%。二手房方面,房价环比上涨0.0%,同比上涨3.2%。而今年2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同比上涨为9.2%,二手房同比上涨3.5%。与2月数据对比,即可看出我市房价进入到一个较为平稳的状态。
[市场]
开盘量不少买房者不多
“金三银四”曾是楼市旺季,而在今年,金三月“小阳春”未出现,开发商开始集中发力抢滩“银四月”。
有业内人士称,从价格来看,近期入市的项目虽多,却难见到涨价的现象,甚至有些楼盘因为新推单元的户型、装修及朝向等问题而稍有让步。而去年这个时候,新房加推基本都会抬高售价。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目前银行信贷缩紧,中小房企普遍面临资金压力,平价走量或成4月销售主旋律。
一家房地产的营销主管林经理介绍说,和去年三四月份相比,今年情况的确不太好,目前很多新开楼盘都有优惠措施,还有个别楼盘拿出几十套房子降价促销,其目的也只是试探市场的一种行为。“我们项目销售中心开放以来,前来看房的人还不少,但真正有意向的不多,接下来该怎么推盘,用什么方法或者价格吸引购房者,关系着我们今年总体的销量。”林经理称。
记者在采访中也看到,从4月份开始,推盘量显著增加,促销方式更是花样繁多。地产中介也开始频频走上街头,市民反映,近来中介卖房电话突然多了起来。传统意义上的“金三银四”即将接近尾声,但是青岛的楼市“小阳春”未能如约而至,再加上外地城市“降价潮”不断来袭,导致观望气氛弥漫,新房去库存化压力增大。市场在谨慎中前行,像温吞水般不冷不热。看来,买卖双方博弈的状态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分析]
市场触顶迹象明显
“市场触顶的迹象已经比较明显了。”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2014年楼市明显出现了和2013年不一样的变化,在2013年出现的市场分化逐渐演变为市场的全线放缓。
根据中原地产的统计,3月份全国54城市签约住宅合计20.9万套同比出现了大幅下调,相比2013年3月份的31.5万套,2014年3月同比下调幅度达到了33.5%。其中二线城市跌幅最大达到了47.5%,一线城市跌幅也达到了40.4%。3月份全国54城市的成交量也是最近2年来除春节影响的2月份外,成交量最低的一个完整成交月。
“商品房销售额、面积均出现下调。从数据看,已经基本可以明确,市场在2013年四季度已经触顶。量价涨幅会持续回落。”张大伟说。
事实上,从春节过后的一个多月时间看,房企与买房者之间的博弈已经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在信贷收紧、两会效应、自住房供应等多方因素的冲击下,供需双方的市场预判已经出现转向,购房者观望情绪增多,而房企“让利跑量”心理渐占上风,供需格局已经悄然生变。
市场的现实也在印证着数据的变化,最近杭州、南京等二线城市不断传出部分楼盘进行大幅价格调整的消息,与此同时,一线城市也出现了局部价格的停滞。
“尽管从目前来看,一线城市和大部分二线城市价格很难出现大幅度的回调。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建立在购房者信心依然刚性的基础上。因此,一旦因为信贷等因素出现普遍观望,出现2008年、2011年的整体回调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张大伟说。
[提醒]
“零首付”猫腻多
受市场成交不活跃影响,“零首付”、“一成首付”等又在青岛出现。某楼盘销售人员介绍,该楼盘推出了1.5成首付的活动,剩下的1.5成由开发商免息垫付一年,并且开发商还赠送18个月的按揭款,等于购房的前一年半,是免月供的。另一家新盘推出“一成首付”活动,购房者只需要付10%的首付款,剩下的20%在开发商正式交房之前付清就行。
所谓“零首付”或“低首付”实际是开发商促销的一种方式,主要发生在一些供应大、地段较偏远的楼盘,一些商务公寓也出现了这样的促销措施。另外,二手房市场上,也有个别地产中介采取违规垫资方式“零首付”售房。
据介绍,“低首付”实际是先由中介或开发商垫资购房,背后的资金实质是来源于银行,将红本拿到手后,再从银行做抵押,以消费贷形式套钱出来,客户只需支付中介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就可做到“低首付”购房。业内人士称,“零首付”做法是银行监管部门不允许的,这给银行放贷增加了坏账的风险。另外,“低首付”虽然减免了购房者的当期负担,却加重了未来还贷的压力,购房头两年,还款压力会非常大,除了每月月供外,还需还清首付中被垫付的款项。
专家提醒,“零首付”“低首付”购房方式是违规行为,消费者不仅可能因此蒙受经济损失,而且可能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外,这种方式放大了杠杆,买房者一旦因为房价下跌而弃房,麻烦会很大。面对楼市的一些“变局”,消费者更要理性面对,千万不要被一些表面的现象迷失了双眼。(记者 孙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