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凌晨3点多,于先生从单位加完班往会走,可没想到,在陵县支路的时候,竟然被一只狗给袭击了。连续咬了于先生两口之后,这只藏獒还不算完,呲牙咧嘴的楞往人身上扑,于先生一下子懵了。
于先生说,咬自己的是一只大约一百多斤、一米多高的藏獒,跟这么个大家伙搏斗那经得住啊,很快,于先生就被藏獒撕咬得血肉模糊,幸亏朋友在旁边又是喊又是叫的,分散了藏獒的注意力,于先生才得以逃到一边的车里。
到了医院之后,医生赶忙帮着清理了伤口,这时,于先生才反应过来,自己被狗咬的真不轻。看着遍体鳞伤的于先生,朋友们很气愤,这么凶恶的大狗,怎么能随便放在街上跑呢?朋友们报了警,但事已至此,于先生顾不得谴责狗主人,还是先治疗为主,对方也很配合,先期垫付了3000块钱的医药费。
躺在病床上,于先生又气又恼,当初在医院里当着民警的面,于亮表示狗的确是自己养的,伤了人一定会全力配合治疗,但于先生没想到,对方拿了三千块钱之后,就不见影了,电话号码没留,住在哪里也不知道,而当初他委托的那个朋友,也不朝面了。
对方的态度让于先生很无奈,他想不明白,公安部门明确规定,禁止在市区内养大型犬,更何况是凶猛的藏獒,可是对方不仅养了,还伤了人,如今自己躺在病床上,竟然无人问津,对于那只伤人的藏獒,至今也没有任何处理。
于先生觉得,至于狗咬人的纠纷问题,自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对于明令禁止的禁养犬问题,迟迟没有得到明确的处理,也不知道那只咬人的藏獒是不是依然在街上溜达,有没有再次伤人。今天上午,于先生的朋友又去了即墨路派出所。
民警说,于亮以前就养过藏獒,治安大队曾经责令他把狗处理了,可没想到,这次他又养了一只,但到底是什么狗,还需要跟于亮落实,可是记者按照民警提供的号码拨打过去,却始终没人接听。
民警说,当时于先生在医院报案的时候,只是希望民警能够核实于亮的身份,他们到达现场后,对于亮身份进行了核实,也确定了伤人的狗就是对方养的,因为于先生没有提要处置狗的要求,所以民警在对方愿意协商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医院。而且当时在医院并没有见到于先生所说的藏獒,是不是属于禁养犬之列,还需要林业公安部门认定才行,如果于先生提出要求,他们可以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