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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能量充电宝不能上飞机 青岛机场可暂存30天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5-11 12:49:07 字号:TT

    近日,一名男乘客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过安检时,箱子内突然冒出浓烟,原来是充电宝爆炸了。虽然现场爆炸威力不大,但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据介绍,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安检处每天都有上百个充电宝因不合规格而被无奈丢弃,很多乘客对此规定不理解。昨天,记者采访青岛流亭国际机场获悉,小型充电宝只能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多数旅客带有充电宝

    据介绍,由于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耗电量较大,很多乘客出行时都会携带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充电宝是新兴的锂电池聚合物储电设备,自身有充电插头,根据容量大小可存储一定电量,直接通过交流电源对移动设备充电,相当于大容量的锂电池设备备用电池。值得注意的是,锂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含锂的电池或者充电宝在摩擦或者碰撞中容易产生高温、火花。一旦不慎起火,目前常用的液态灭火器也束手无策,只能起到隔离火势的作用,等到锂全都消耗,火势才能熄灭。锂电池遇高温高热后容易引起自燃,如果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容易受到挤压和碰撞,一旦发生自燃后果不堪设想。

    超过额定规格禁止携带

    去年,外地机场发生过多起充电宝在飞行航班中的意外事件,民航局对此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说,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节》关于锂电池的定义,结合充电宝的特点和危险性,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而不是含锂电池的设备。充电宝必须与锂电池一样,严禁放入托运行李。而且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在飞行过程中应当确保锂电池移动电源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对托运行李中锂电池设备数量过多,有一定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旅客将部分锂电池设备取出,作为手提行李或随身携带。

    根据规定,充电宝和锂电池的额定能量在100瓦时(含)以下的属于合乎规格,可以随身携带但不能托运;额定能量大于100瓦时小于等于160瓦时的,需提前到值机柜台申请批准,开具批准放行单后,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两块但不能托运;额定能量超过160瓦时不能通过安检。如果是装在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上的锂电池,可以随设备一起托运,但如果二者分开,单独的锂电池则不能托运,在其容量符合范围内可随身携带乘机。

    青岛机场可暂时寄存

    “多数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是符合规格的,部分旅客不了解不能托运的规定。”青岛机场的安检人员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飞机出行,应正确携带充电宝和锂电池。在青岛机场乘机的旅客,如果携带的充电宝和锂电池超出了规格,会被安检部门当场查扣。不过旅客不用担心损失,因为青岛机场对此类违禁品的规定非常人性化,可以免费办理现场寄存。在30天内,旅客本人或委托人,可凭相关证件到机场取回个人物品。(记者 张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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