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馆陶路:青岛华尔街
1930年—1935年,山东有国内和省内设立的银行15家。这15家银行中,有14家在青岛设有总行或分行,而济南只有11家。青岛银行业营业额也远远超过济南,业务辐射全省及连云港等地。
银行业向青岛集聚,使青岛银行业拥有的资本和存放款业务量迅速增长。据1934年的《财政年鉴》全国注册银行一览表 (不含中央银行与特许银行和省市银行)载,青岛市在全国同类大城市中居第6位,资本额为110万元,存款额为4312716元,放款额为4495380元。
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金融机构众多,设置高度集中,即坐落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当时青岛银行主要集中在中山路、馆陶路一带。30年代,青岛中山路银行林立,有中国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大陆银行分行、上海银行分行、中国实业银行分行、明华银行6家银行;与中山路平行的河南路设有金城银行分行、青岛农工银行总行、山东民生银行办事处、浙江兴业银行支行、盐业银行分行等5家银行。另外,中山路南北穿过的湖南路上有东莱银行分行,保定路上有中央银行分行,天津路上有中鲁银行总行,胶州路上有山左银行总行。中山路向北延伸的馆陶路则是外资银行大本营,汇丰银行青岛分行、横滨正金银行青岛支店、朝鲜银行青岛分行、麦加利银行青岛分行、德华银行青岛分行、万国储蓄会青岛分会等外资银行绝大部分设置在此,中山路及其向北延伸的馆陶路等街道构成了 “青岛的华尔街”。
全国重要的银行分行集中在青岛设立后,依照经济区划和经济联系设置,从而形成一个以青岛为中心、辐射其他城市的资金流通网络,通过广泛开展的金融业务,极大地增强了青岛银行业的力量,改变了山东省的金融割据形势,青岛逐步成为山东金融中心。
经营银行事业“最善之区”
众多金融机构缘何能在短短时间内聚集青岛?其中既有政治因素,也有地利之优。
1925年,张宗昌掌权山东后,滥发军用票及金库券,扰乱了济南金融业发展。1928年“五三”惨案后,济南工业遭到严重破坏,纺织业200多个厂家多数停产歇业。1930年,韩复榘当政后,与南京国民政府分庭抗礼,截留地方税收,扩充军队。在金融方面施行独立政策,直接参与制定金融政策,设立官办山东民生银行,经营银行业务,并代理省库,吸收资金。
济南金融业军阀割据化使得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调整在山东的金融政策,以扭转局面。南京国民政府决定从已成为直辖市的青岛入手,努力建立一个为其服务、重新掌控山东金融乃至经济的体系。受此影响,这一时期,全国性大银行将分行设在青岛,并管理沿铁路线设置的支行或办事处。
就青岛小的政治因素而言,当时的市政府发行公债向银行借款的需求加速了银行业发展。1935年,青岛特别市政府发行了150万元青岛市政公债,1936年又发行了600万元青岛市建设公债,这些公债全部委托银行打理,促进了银行资本的迅速增值。
而从地利之优来分析,青岛绾南北中枢,非其他城市所能比。
青岛地处沿海,不仅是山东物产的集散中心,而且是华北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还与上海、天津、北京等大城市商贸关系密切。据《中国实业志》载,“青岛为北方重要门户,出口土产颇多,且有国府成立,北伐完成,南北统一后,地方安全,商业兴盛,1930年之世界不景气影响,尚未波及,故银行事业,亦较有生气也。”
而各银行选择在青岛设立分行的原因,可从一些银行档案中管窥一二:1930年财政部关于中国实业银行在青岛添设分行的档案记载:“青岛一埠绾南北之中枢,近年来商业蒸蒸日上,敝行在济南本设有分行,兹嫌相距太远,汇划款项殊感不便,拟在青岛添设分行。”1932年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档案记载:“青岛一市,实经营银行事业最善之区,生机勃郁,利源繁博”。
作为山东最大的商埠,青岛又是产业比较集中的城市,随着经济发展,进出口商品的集散、工农业产品的销售等,都需以资金流动为基础。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也使内地资金日益集中到沿海通商口岸——青岛,二三十年代青岛进出口贸易额很大,因而对资金需求量也随之放大,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来满足市场的需要。另外,当时中国农村经济萎靡,现金多流向城市,民族工商业有了较快发展,从而形成较多的积累,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金融业发展。(张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