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6月2日电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6月16日山东省将全面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工作,届时山东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在用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可以选择在全省任一家具备条件的安检机构进行检验,并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在异地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机动车涉及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签注已满的,应先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同时,山东省规定,省外机动车在山东参检的,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机动车无委托异地检验,将避免车主来回奔波,极大方便就近检验车辆。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
落地
省内异地审车岛城已调试半年
根据来自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从本月16日起全省将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这就意味以往在异地审车时需要的委托函将成为历史。记者从岛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今年1月份,交警车管部门就已经根据部署,启动了省内车辆异地年审直接上线的调试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来实行。
6月16日以后,全省任何一个城市的车辆可以在岛城直接上线年审。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从今年1月份开始,车管部门就根据上级部署,进行异地年审免委托函直接上线的调试工作,同时,前段时间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了要实时省内异地免委托函年审,下一步车管部门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来实行这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