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去年7月,30岁的河南驻马店人张某因为在李沧区永清路辖区实施抢夺犯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获释不到1个月,张某再次作案,依然选择在去年作案的路段,实施抢夺犯罪。张某不仅破解了刘女士银行卡的密码,提出了万元现金,还自认为作案后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竟然选择在去年被民警抓获的煤屋藏身。令张某没想到的是,万元现金还没花,又被民警来了一个“瓮中捉鳖”。
夜班下班挎包被抢
6月1日晚10时许,市民刘女士夜班下班后,沿金水路往重庆北路某小区走去,当她路过一小树林时,突然从树影里钻出一青年男子,从刘女士背后冲上来就抢她肩上的挎包。刘女士和他争夺,终因力气不足被拖倒在地,包被抢走腿部擦伤。事发不到一刻钟,刘女士来到永清路派出所报警。
值班民警了解到案发地后心想,“为什么又是在重庆路小树林?为什么案发时间如此巧合?”办案民警当即决定带受害人到案发现场勘查。经勘查,民警在距离现场不远处发现了刘女士的挎包,但挎包已经被掏空。经调查,民警发现一年前的7月,在此路段也发生一件同样的案子,作案手法基本相同,但作案人已经获释。
“老熟人”吃回头草
难道是此人吃回头草?就在民警做进一步调查的5天后,刘女士再一次来到派出所对民警称,有人用她的银行卡在书院路的银行提走1万元现金。民警立刻赶赴该银行调取了当天的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取走刘女士银行卡内现金的正是老熟人——在去年7月因抢夺犯罪被处罚的河南驻马店人张某!
民警梳理线索后得出结论,张某能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采取同样的手段实施作案,那也极有可能依然藏匿在其曾经住过的小区内。6月7日上午8时许,民警来到去年抓捕张某的重庆路边的某小区一煤屋内,再一次将张某堵在屋内将其抓获。(记者 原野 通讯员 王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