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疗三项整治 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防医闹
昨日,从我市召开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红包治理、优化就医环境专项行动会议上获悉,针对医闹、医生收红包、看病难这三大方面的现状和问题,我市启动为期一年的三项整治行动。此外,还针对医患纠纷,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打击医闹 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
年内,所有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设立警务室。推进技防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积极加强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医院门急诊每个楼层至少配备1名安保人员,确保每个诊室均在安保人员视野可及范围内。加大巡查密度,重点加强门诊大厅、门诊诊室、急诊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有条件的医院将在医院重点部位配备安检设备,加大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查缴力度。
医疗纠纷 超过15万须事故鉴定
各级卫生计生、司法等部门指导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拓展调解服务覆盖面,力争2014年底覆盖100%县级行政区域。
经济补偿、赔偿不超过1万元的,公立医疗机构与患方可自行和解;索赔金额在1万元至15万元的,应选择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索赔金额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理红包 术前谈话须三人同行
针对目前社会上流传 “术前谈话就是变相向患者家属索红包”的说法。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术前谈话有助于诊疗的开展。同时,探索建立术前“三人”访视制。患者手术前一天,由主治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等同行术前访视患者,规范术前医护人员访视行为,完善术前访视工作流程。
患者手术后,医疗机构派监督机构或医患沟通机构人员与术后的患者或患者家属谈话,了解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红包”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和签字。谈话面不少于60%。此外,在原有出院患者回访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回访了解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的内容。回访结果定期通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回访率不低于95%,对手术患者的回访率要达到100%。
实行暗访监督机制。市卫计委、各医疗机构面向公众聘任社会监督员,实行定期轮换和身份保密机制,开展暗访稽查监督。发现医务人员索要、违规收受“红包”等违法违纪行为和线索时,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也可直接向市卫计委监察室报告。
建立“黑名单”制,将违规收受“红包”纳入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卫计委为加强对违规收受“红包”行为的监督,设立了三种举报投诉方式:举报投诉电话12356、举报投诉电子信箱hftsxx@126.com;邮寄信件发至: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2002室,邮编266071。
优化就诊 24小时办理入出院
加强病人服务中心功能,开展“一站式”服务。整合服务总监、分诊、导诊人员,全面开展现场咨询答疑、投诉处理、导医导诊、便民服务、预约服务、志愿者服务、健康宣教等服务项目,为病人来院就诊提供“一站式”服务模式,学习借鉴青大附院的成功做法,在全行业强行推广。实施24小时办理出入院制度,实时公开医院床位使用、住院等待人数等信息,简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推行网上预约挂号,实现群众就医24小时无缝隙预约。
新闻延伸 医生患者都要买保险
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投保时尽量保足保全。鼓励开展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的覆盖面。在医院购买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医生购买医务人员职业责任保险的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提供患者自愿购买的医疗、手术、住院等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的缴纳主体为医疗机构,要确保医疗机构不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增加患者的负担。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及保险赔偿的案件时,应当提前将调解时间和地点通报相关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可以派员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调解。保监部门要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考核评价机制,指导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为投保对象提供优质保险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保险企业积极依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处理涉及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保险赔案。(记者 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