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建3处山岭隧道
“根据规划,这条轻轨沿线要建设三个隧道。 ”据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28日,国家发改委批复《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批复青岛—海阳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规划,其中一期工程为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
该工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和即墨市境内,线路起点为崂山区苗岭路和深圳路交界处,沿苗岭路、滨海公路、大田路、皋虞河向北,终点为即墨市大桥盐场,全长58.44公里,预留经田横镇延伸至海阳市的条件。全线沿线建山岭隧道3处,1处为西庵子隧道,长700米,1处为崂山隧道,长4.58公里,1处为短隧道,长508米。
环评报告显示,崂山隧道的方案为轻轨线路沿滨海公路经白沙河后,自北九水卧龙服务中心西侧在仰口隧道西侧、大崂村东侧进入山岭隧道,沿仰口隧道西侧一直向北穿过崂山后在黄家庵偏东进入滨海公路,沿滨海公路向北至西上庄河以南。线路全长10.5公里,隧道长度4.58公里。
构建“一环四线”城铁网
据了解,青岛轨道交通综合线网以“一环四线,三城三网,网间互联”为基本理念,由市区轨道交通和轨道交通快线组成青岛市轨道交通远景年线网,全长共计814.5公里。其中“一环四线”指全域范围内构建“一环四线”为骨干的城际铁路网。环胶州湾线路是由R2线、M1线、M7线、M6线构成的具有联络功能的组合环线。四线分别为辐射蓝色硅谷(R1)、西海岸经济新区(R3)、平度市(R4)、莱西市(R5)四个方向的城际轨道交通。
截至目前,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R1线)和董家口港城城际轨道交通(R3线)前期规划和研究工作已经启动,对于青岛市“蓝海战略”的实现,以及蓝色硅谷核心区和西海岸经济新区的全面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交通引导作用。
可与4条轨道实现换乘
环评报告显示,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线路与线网中的 M2、M4、M10、R6形成换乘。
线路起始苗岭路和深圳路交口处,与 M2通道换乘,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线路出苗岭路站后,在会展中心附近设置会展中心站,而后沿松岭路路中向北敷设,在青岛科技大学、青岛二中、青岛大学附近设置科大路站,后继续向北敷设,过辽阳东路、新华锦爱丁堡后线路向西进入路侧出地面,在枣山东路设置高架枣山东路站,与M4线换乘,而后沿滨海公路西侧继续向北进入株洲路站,后沿滨海公路西侧继续向北进入海洋大学站,布置于滨海公路西侧;跨过九水路后继续向北过规划世园大道,在天水路和滨海公路交叉口处设置世园会站。
线路出世园会站后沿滨海公路继续向北,进入崂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区范围,在周哥庄线路跨五龙河时偏向路中并设置北宅站,后向北在滨海公路西侧由于地势影响设穿山隧道长度约700米左右;过白沙河后设置北九水站;线路向北在现状仰口隧道西侧穿越崂山隧道;线路出崂山隧道后采用地面敷设方式,跨过规划滨仰公路立交桥后在庙石村附近设置王哥庄站;在王沙路和滨海公路交叉口处进入路中并设置土寨河站,土寨河站为R1和R6线换乘站,线路继续向北在现状蓝色硅谷管委会西侧路中设置蓝色硅谷站后,经王沙路、莱青路后进入规划滨海公路西侧硅谷二路,经大任河、温泉河后向北进入温泉二路、沿皋虞河向北进入大田路,沿大田路向东进入规划的王村新城,预留向东延伸至田横、海阳的条件。
沿线车站一览表
序号 站名 车站形式 站型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苗岭路站 地下明挖三层 地下站 8492 与M2换乘
2. 会展中心站 地下明挖三层 地下站 16147 与M10换乘
3. 科大路站 地下明挖两层 地下站 9358
4. 辽阳东路站 地下暗挖两层 地下站 9929
5. 枣庄东路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6512 与M4换乘
6. 株洲路站 路侧高架两层 桥式站 6291
7. 海洋大学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6677
8. 世园会站 路侧高架两层 框架站 7254
9. 北宅站 路中高架两层 桥式站 7749
10. 北九水站 路中高架两层 桥式站 6024
11. 王哥庄站 路侧地面三层 框架站 6883
12. 土寨河站 路中高架两层 桥式站 5883 与R6换乘
13. 蓝色硅谷站 路侧高架三层 框架站 6883
14. 山东大学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6447
15. 大任河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4472
16. 摩天三五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5838
17. 博览中心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5720
18. 皋虞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4736
19. 大田路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8046
20. 唐家庄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5367
21. 盐田西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5685
22. 王村新城站 路侧地面两层 框架站 5807
每个地铁站都要设质量责任标牌
记者昨日从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今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地下通道等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市政工程,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其中,轨道交通工程每个车站、区间单独设置。
永久性标牌设置由建设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镶嵌好永久性标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标牌应选用石质材料,尺寸不小于10米长×8米宽,文字统一采用凹刻“仿宋体”。可设置在车站出入口等行人明显可视部位。(记者 张译心 徐美中 刘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