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30日讯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部署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从2014年7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对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交通、加工、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检查内容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其中,将对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原胶南市)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市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66030151、保税区86766803。(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