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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十大安全隐患:违规存放油墨被罚5万元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 责任编辑:莫非 2014-07-30 14:25:57 --字号:TT

    本应在机房外的监控室却被安排在机房内、为了省钱把剧毒化学品溴放在简易包装的瓷罐内、存放液氨的机房外侧只有一套呼吸器……遇到这些安全生产隐患,李沧区职业职工可以随手拍下微信举报到安监局网站。记者昨日获悉,李沧区安委会近日公布了上半年全区十项安全生产隐患并挂牌督办,并推出微信扫码“随手拍”举报方式,对举报人和整改企业都予以大额奖励。

    今年6月20日傍晚6时许,李沧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赵勇刚刚下班,在回家路上,赵勇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十梅庵路41号院子内违规存放大量油墨。油墨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存放条件不能随便储藏,这个问题非同小可,赵勇立即驱车赶往被举报地点。赵勇在现场发现,这是一个大型的院子,院子周围盖了不少平房和简易库房,其中一间大门紧锁,找来院子所有人,对方表示不久前一个张姓男子租用了这间房屋用于存货,但自己并不知道存放了什么东西。赵勇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自己在潍坊,一时赶不回来。

    当天天色已晚,第二天一早,赵勇带领工作人员再次赶到现场,好在张先生没多久也赶到了现场,打开房门一看,里面的物品的确是油墨,一共400桶,每桶25升。张先生表示,自己负责给客户送货,不料这批货质量不达标对方拒收,他一时又没办法将货物运回厂家,只好在此找了个仓库暂存几天,不料刚存下就被人举报了。根据安全生产法,李沧区安监局对张先生处以5万元罚款,并将油墨带到有存储资质的企业封存。(记者 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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