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女友一家解决难题,张某不惜触犯法律,把自己送进了铁窗之内。近日市南法院审理了张某抢劫一案,与普通抢劫案不同,张某选择的作案地点是银行,作案动机是为女友一家筹集5万元的购房款。 “我要是被判了刑,生病的弟弟和母亲,谁来照顾? ”开庭受审时,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女友买房找他帮忙
29岁的张某是青岛某大学的毕业生,他的家境状况并不好,母亲靠回收废品挣钱,张某还有个兄弟患有智障。在大学期间,受经济状况影响,张某只能辍学,提前工作添补家用。工作期间,张某认识了女友,对于自己的情况他并没有“合盘托出”。去年年底,女友的父母准备买一套新房,可购房款还差5万元。他们找女儿商量,女儿称可以找张某帮忙。
张某听说5万元购房款的事情后,声称自己可以想办法搞定。对于没有存款的张某来说,5万元不是个小数,他只好找朋友帮忙,而朋友最多只能提供2万元,张某无奈只好作罢。在交购房款的最后一天,女友再次询问张某5万元钱的情况,张某信誓旦旦地称能够搞定,而他的办法则是准备到银行抢劫。
多次徘徊锁定目标
2013年11月11日,张某先来到市南区东部一家银行,他在银行内徘徊了很长时间,发现银行进出人员较多没法下手,也开始意识到抢劫的后果,于是他一度想要放弃。离开银行之后张某在街上溜达,这时他走到了另外一家银行门前。张某发现这家银行人很少,这又激起了他抢劫的欲望。
张某在银行内等了一段时间,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对象,就在准备离开时,他听到一名女子走到柜台前,跟柜员称要取5万元现金。张某觉得机会来了,就在女子刚从银行柜员手里接过现金时,张某冲了过去,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抵在女子胸前,要挟女子将钱交给他,同时张某还威胁银行工作人员,让他们再交出30万元。女子奋力反抗从张某的胁迫中挣脱,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按下了报警铃,张某见状将现金夺走逃离现场。
女方父母退回钱款
随后张某将钱存到了女友提供的银行账户,女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钱取出给了父母,给他们买房使用。而银行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调取了监控录像,随即锁定了张某及他逃离的方向。三天后,民警在张某的暂住处将其抓,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张某自愿认罪,他提到自己威胁银行工作人员交出30万元现金只是为了争取逃跑时间,并不是想继续抢劫银行。同时张某的辩护人也提到,张某属于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而且他的目的不是抢劫银行。另外,张某女友的父母知道5万元钱来历后,又找亲朋好友凑出了5万元钱归还给张某,以此作为追回的赃款,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另外庭审时,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他哭着向法官说:“我知道错了,现在我进去了,我妈和兄弟就没人照顾了,我错了。 ”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已经构成了抢劫罪。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而且到案后主动供述所犯罪行,赃款全部追回,法院酌情从轻处罚。经市南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
情节虽恶劣不属抢银行
根据《刑法》规定,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是抢劫金融机构,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张某不是抢劫银行的钱财,而是银行将钱取出后交给了储户。张某只是在金融机构场所内抢劫储户,因此没有认定他属于抢劫银行的从重处罚行为。 ”市南法院刑庭法官王丽卿介绍说。(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