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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可用公积金贷款买经适房 首付只需两成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静芳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8-22 06:32:14 --字号:TT

    早报讯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为民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时介绍说,经适房申购家庭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取得贷款抵押权证后一般情况下10天左右即可发放贷款。

    访谈中有市民问:“现在买经济适用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要多少?大约多长时间能放款?”李为民回复说,我市对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如果是首套住房,首付只需总房款的两成。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目前,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取得贷款抵押权证后一般情况下10天左右即可发放贷款。

    “如果选择商贷,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有固定提取的时间段吗?”面对市民的提问,李为民表示,如果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可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工作日均可受理相关业务。(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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