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去医院看牙,结果患病的牙治好了,其他牙却坏了!我找医院索赔,他们却说和自己没关系。 ”昨天上午9时,位于南京路215号的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首次启用。刚一开门,就有一位老人走进来要“伸冤”。一上午,共有12名市民前来要求调解“医疗官司”,其中时隔最长的居然有20多年。
现场
老人申请断“牙疾案”
“我有颗牙是多年的病牙,就自己在家拔掉了。没想到把牙根一起拔掉,就成了一个出血点,动不动就流很多血。孩子们担心出别的事,劝我到医院治疗。 ”老人随后到了我市一家大医院牙科看病,医生安排住院并实施了治疗。
经过治疗,出血的问题解决了。可老人却发现,旁边的几颗好牙却出现了新问题。 “旁边三四颗牙疼得要命! ”老人说:“为什么住院之前还好好的,治疗之后却出现这个问题了?我怀疑是治疗不当!可医院不认账,我和孩子去找了好多次,他们不同意赔偿。我们又不懂医疗知识,只能让你们帮着看看该怎么办。”听了老人的讲述之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这家医院取得了联系。对方同意接受调解,随后工作人员受理了老人提供的一些病历等材料。老人高兴地说:“终于有个说理的地方了。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都了了我一个心事。 ”
调查
九成以上是手术纠纷
“今天一开门就有市民等在门口要咨询如何调解医患纠纷了。 ”医调委主任杨怀路说,短短一上午的时间,就受理了12名市民的医患纠纷调解申请。此外,还有很多市民因为不符合条件,只能改日再来申请办理。
从受理的这12个医患纠纷来看,主要是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在妇科、骨科、儿科、外科等手术科室的共有10个,占了九成还多,另外两起是因为服务不好导致的纠纷。这些医患纠纷绝大多数都发生在最近一两年,只有一个距离现在已经20多年了。因为申请人最终没有能够提供当时的病历,因此无法实现调解。杨怀路说,之前他们出去考察,很多城市的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在80%以上。而根据青岛的实际情况来看,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会高于这个比例。
手段
“模糊调解”不是断案
“很多市民来了就要求给纠纷定个性,这个理解是不对的。我们不是政府机关,不是法律部门,只是个民间组织,不具有给纠纷定性的权力。 ”杨怀路说,医调委采取的是“模糊调解”方式。通俗地说,就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找出是哪一方的过错。在双方都认可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书。而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就是此协议的见证者。
“咱们这个医调委更多的是给医患纠纷双方提供了一个中立的说理平台。 ”杨怀路说,其实,很多医患纠纷就是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对于患者来说,医调委能让他知道遭遇医患纠纷的问题所在,让他能够克服激动的情绪来理智地解决纠纷。而对于医院来说,则是有效地避免了与患者面对面的直接冲突,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大大降低“医闹”事件的发生。
新规
索赔过万院长说了不算
“今后,凡是产生医患纠纷后,患者索赔超过万元的,医院的一把手都没有权限处理了。 ”杨怀路对记者说,根据市卫计委的最新规定,医患纠纷在万元以内的,当事医院的院长可以和对方在院内协商解决。而如果超过1万元,则必须通过医患纠纷调解或者医疗事故认定、司法途径等来解决。
据介绍,本市市属各医院、驻青医疗机构及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的区属二级医院,与患者发生医患纠纷,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至15万元的,医患双方可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患方索赔金额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应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患方索赔金额在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也可以在确认双方同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下,先申请调解,然后由医调委协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再行调解。
释疑
必须双方都愿调解
“通过今天上午受理的情况来看,必须提醒市民,我们受理的前提是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而且还是目前尚未提起诉讼的。 ”杨怀路说,当事人申请调解,符合下列条件的,医调委才能受理: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当事人与医患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未提起诉讼或寻求信访等渠道解决的。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不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已通过信访、行政调解等方式正在解决的;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与医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没有明确调解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的;患方在当事医院的诊疗过程尚未结束的。
提醒
患者要准备“证据”
“今天之所以没有受理部分市民的申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没能提供有效的材料。 ”杨怀路说,医患双方申请调解医患纠纷,须分别填写 《调解申请书(医、患)》,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患方需要准备医患双方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明(病历),患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患方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患方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患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患方(亡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必要时)。
医方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病历其他诊治资料、法人代表职务证明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当事人申请医患纠纷调解,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医患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形成纠纷原因以及争议要点、理由和索赔或赔偿数额。当事人对调解事项证据可提供复印件,如有证人在调解时可到场作证;当事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申请调解的条件
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当事人与医患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未提起诉讼或寻求信访等渠道解决的。
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不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已通过信访、行政调解等方式正在解决的;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与医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没有明确调解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的;患方在当事医院的诊疗过程尚未结束的。(记者 田璐)
医疗调解委员会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15号
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
9:00—12:00、13:30—17:00
咨 询 电 话85665092 邮 箱qds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