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沈俊霖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15日下午2:30,崂山区国税局成功受理青岛柏斯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子商务为出口贸易方式的退税申报,并审核通过,退税额2969.40元。这是青岛首笔跨境电商出口退税,自此,青岛成为全国第二个可以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的城市。
为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的落地,青岛市国税局积极配合青岛市商务局、青岛海关、青岛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结合跨境电子商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特点,研究、明确了出口退税申报所需附送资料、单证等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与海关进行沟通,提出了“两单一票”相统一的要求:“两单”具体是指海关的核放清单和出口报关单,“一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三者的相关内容须保持一致。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青岛市商务局、市国税局以及青岛海关、外汇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创新思路、密切配合,推动首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申报顺利完成。此举将极大地提升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积极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完善进出口统计,对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推动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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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月审验跨境清单3580票
青岛跨境电商迈入快速发展通道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沈俊霖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记者从青岛市商务局获悉,自今年6月30日,青岛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一般出口模式)试运行以来,截至9月10日,青岛海关共审核验放跨境清单3580票,重量近1980千克,总值约51万美元,呈现逐月递增的势头。
据了解,今年1月27日,青岛市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服务试点。4月18日,青岛市商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青岛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意见》并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青岛海关按照“开放包容、改革创新”基本理念,遵循电子商务发展规律,尊重电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化运营,按照“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量身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海关监管方式。企业可以通过跨境清单进行出口申报,实现便利通关,后期将放行的跨境清单汇总为报关单,解决退税、结汇等难题。新型监管通关方式简化电商企业商品归类,便利出口申报;创新查验监管模式,针对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全程留痕的特征,实行前期风险防控、重点商品查验,加快物流流转,提高通关效率;开放平台建设,支持各类企业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与海关对接,避免单一平台垄断电子商务交易;配套开发通关管理平台,利用电子商务数据留痕优势,实现高效运作和严密监管。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年底联合下发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第二,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第三,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第四,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按照规定,企业虽然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它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直接对接终端(主要是指B2C模式),满足客户需求,具有门槛低、环节少、成本低、周期短等方面的优势,已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随着我国政府扶持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正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趋势。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1.6万亿元,2012年约为2万亿元,2013年突破3.1万亿元,到2016年预计将增至6.5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跨境电子商务所呈现的爆炸式的强劲发展势头,被视为我国对外贸易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