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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委 作者: 2014-10-10 14:26:00 字号:A- A+

    原文链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山东省进行了巡视。7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山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大意义,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全省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山东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山东实际。省委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是我省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是必须竭力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定要充分认识中央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及时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督查机制,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省委即成立由省委书记姜异康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和省委副书记王军民任副组长,全体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分解和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五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由省委常委担任负责人,相关省级领导为成员,直接抓好整改工作。从省直部门抽调36名厅、处级干部,组成协调督查等5个小组,集中办公,具体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中,突出落实好省委及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省委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法检两院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逐一梳理并深入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和目标任务。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逐一研究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细化分解为22项整改任务、95项具体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关于对山东省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坚持每周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议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省委常委会提出,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和整改成效开创我省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集中精力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巡视组整改要求,连续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出部署。一是突出抓好省委主体责任落实。两个月来,省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议,以及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省委常委认真剖析了原副省长黄胜案等腐败案例的教训,深刻检查自身存在的平时抓业务工作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等问题,自觉认领了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得比较原则”的责任,制定了落实“一岗双责”的改进措施。8月11日至12日,省委召开十届九次全体会议,按照党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专题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突出抓好“五个切实履行”: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之责,坚决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严密的制度体系防治腐败;切实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全力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表率示范之责,自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率作用。全省17市137个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都相继召开全委会或党委(党组)会议,层层压实责任。省委将根据中央关于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认真筹备开好省委常委班子201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把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点内容。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7月份以来,省委3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省纪委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第二轮改革调整,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6个增至8个,从事监督执纪业务的内设机构占总数的65%,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68%;17市纪委均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对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126个调整为12个;市级纪委平均保留12.7个,精简90.3%;县级纪委平均保留16.6个,精简81%。三是加强督导落实。省委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明确规定每年12月中下旬,由省委常委带队,对各市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同时,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分管责任,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关于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对一些疑难案件的查处有畏难情绪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省委明确要求,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部门推卸责任。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与17市市委书记和部分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明确指出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省纪委负责同志分别约谈市委书记、市长,约谈省纪委委员、市纪委书记和省直派驻纪检组长,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树立鲜明工作导向。坚决改变以往过度重GDP、重业务的考核导向,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完善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体现工作指导转变的新考核办法,大幅度增加党的建设分值权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工作全局,摆上重要位置。强调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和针对问题的倒查,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究。三是支持纪委提升办案能力。将深化“三转”要求落实到具体办案工作中,重点盯住权力机关、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等,加大自办案件力度。8月上旬,举办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疑难案例研讨班和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四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领导小组分工从9个方面制定完善15项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已出台《关于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见(试行)》等11项制度,其余4项正在积极推进。在此带动下,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有力推动了制度建设。

    3.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不够,对苗头性问题介入不及时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省委召开第95次常委会议,专题剖析黄胜案件。近3年来现任或曾任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1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分别深入剖析反思14起省管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来自铁窗内的忏悔》警示教育读本,印制13万册,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拍摄了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案警示教育片,制作了5380盘,发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全省8家重点新闻网站、13个市开通廉政频道、推出警示教育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见》,健全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二是及时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办理结果进行通报。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2012年以来未通报过的一批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党内一定范围通报了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审判公开力度,7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共直播案件庭审65起,公布各类裁判文书37887篇。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巡视整改以来发布了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李振江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等12条案件信息。制定印发了《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办法》。三是着眼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对在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7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19人、诫勉谈话381人。四是着力解决不团结、不适应,运转不协调、整体功能不强等突出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对所管理的班子普遍进行分析排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班子,及时提出了调整意见。

    4.关于对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少数案件处理偏轻问题

    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一是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立查腐败案件处理情况,对少数案件处理偏轻的情况进行总结反思,加大有关案件涉案人员处理力度。菏泽市对刘贞坚案没有处理的23名行贿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莱芜市对单增德案没有处理的6名涉案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4月份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640件,同比增长15.1%,涉及厅级干部19件,县处级干部218件,处分6094人,移送司法机关340人;省纪委立案18件,同比增长50%,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全省检察机关4月份以来立查副处级以上干部80人。巡视和整改期间,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万同,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在模,菏泽市副市长刘国生,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等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中央巡视组先后分四批向省纪委移交信访件285件,目前已办结66件,正在办理219件。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省纪委处理的其他信访举报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已办结39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7人,移送司法机关169人,组织处理132人。对中央巡视组转交我省的16312件信访事项,目前办结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51.6%。四是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下发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选择2个市、2个省直单位进行试点,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5.关于对省管正职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省管正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经核实,中央巡视组指出需要离任审计的273人,已审计77人,加上全省筛查出2011年4月份以来应审未审的离任省管干部26人,尚需审计222人。8月上旬开始,从全省抽调了近600名审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8月16日进点开展工作,第一批审计60人(次),2个月内完成,对其余162人的审计,确保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了《山东省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制度,努力推进对省管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省纪委常委与50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了谈话,对谈话对象逐一开展回访,督促落实谈话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谈话对象所在单位都研究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三是对有反映问题的省管正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大对反映省管正职领导干部问题的核查处理,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涉及厅级“一把手”案件16件,同比上升77.8%。

    6.关于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突出

    一是集中查处工程招标和土地转让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月份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重大项目运作不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的案件37件,涉及领导干部50人,处理领导干部36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严肃查处了烟台市政府原副市长王国群、青岛市崂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时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益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全省17市已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集中到平台实行阳光操作。在国土资源领域,对现有44项(包含75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41个子项,精简比例为54.7%。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发证的探矿权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招拍挂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开展了对全省13个市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对36件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用地信访案件进行了现场督办。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完成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整合工作。自今年8月份开始,计划用2年时间,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7.关于“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问题

    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对德州、临沂等4个试点市6个述廉方案和20份述廉报告进行抽查,反馈意见建议18条。目前70名县(市、区)委书记撰写了述廉报告。积极开展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目前淄博、菏泽2个试点市正组织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撰写述廉报告。深化拓展“双向约谈”制度,与干部广泛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思想工作情况,7至8月共谈话23951人次。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研究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制定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的措施办法,研究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加强对反映“一把手”问题的核查处理,1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一把手”案件361件,其中县处级以上“一把手”133件。

    8.关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资金密集、权力集中领域问题突出

    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4月份以来,根据审计检查结果,已对42家违规违纪企业进行查处,收回专项资金3.05亿元。印发了《关于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把省级及以上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认定的失信、失范行为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8月上旬,对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四项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涉及8个市95个项目单位5.87亿元,发现9个项目1750万元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收回虚报冒领等资金544万元,将3家企业单位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终止2个项目实施。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保、科技等领域“窝案”高发的问题。省编办已梳理完成教育、医疗、环保、科技四部门的审批事项,目前已取消24项、下放12项,拟继续取消4项、下放11项。省教育厅每季度将信访举报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各市分管副市长、各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对每季度信访举报量列前3名的市教育局、列前5名的高校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省科技厅成立了经费监管中心,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针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重点环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省环保厅组织力量对潍坊市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情况(已作处理)进行了专题调研。4月份以来,全省共查办教育、医疗、环保、科技等重点领域和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355件,处理相关人员277人。严肃查处了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单县中心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付道春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9.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获取、占有多处房产问题

    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有的省级领导分新房未腾退旧房的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7月25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干部违规多占房产问题的通知》,目前涉及的省级领导干部已经落实了整改要求,同时对省管干部住房问题进行了摸底核查和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房改遗留问题、集资建购房问题和干部异地调动住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度上进行了严格规范。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省委巡视工作的领导,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

    省委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省委“五人小组”及时听取2014年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7月份以来,省委常委会两次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加快巡视频率和节奏,常规巡视由每年2轮增加到3轮。今年第二轮巡视正在进行,对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对2个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办新设2个处,增加8名行政编制,增加5名处级领导职数。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省委巡视组今年第一轮巡视期间,向被巡视单位和省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会议、文件仍然偏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问题

    一是定期对省委制定印发的《关于改进文风提高文件质量的规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二是进一步强化把关责任。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了省四套班子办公厅的责任,切实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文件审核把关,科学安排调研选题,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三是省委带头执行精简会议、文件和改进调研的相关规定。今年4月份以来,以省委和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参会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55.9%和43.2%;以省委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同比分别减少18.9%、35.7%。各级领导同志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4月份以来,省委常委结合督导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的时间都有较多增加,年初确定的13个重大课题调研有序推进。

    12.关于顶风违纪行为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力量,采取反复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补贴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高压态势。4月份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47起,处理2772人,党纪政纪处分973人;省纪委通报了16起典型案件,各市已通报228起。二是积极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庸懒散”问题监督检查1848轮次、暗访2937轮次,受理问题投诉4429件,办结4310件;查处问题直接责任人3441人,问责相关领导98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7人,组织处理2117人;通报1945起,曝光947起。三是健全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实现今年“三公”经费在去年基础上压减14%的目标。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了《山东省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19个试点县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公务接待支出明细。

    13.关于有的地方、部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一些矛盾突出的问题推诿扯皮、处理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开好市县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敢于负责担当、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等情况,列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截至8月底,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已全部开完,6.5万名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65.4万名党员作出整改承诺。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活动,排查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事项241件,集中交各市和有关省直部门办理,截至8月底,已办结227件,总体办结率达到94.2%。三是积极推进解决山东三联集团济南彩石山庄房地产项目烂尾问题。彩石山庄房地产项目烂尾问题由来已久,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反思,加大了工作力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与有关单位沟通,研究妥善处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并积极加以推进。目前,省法院及济南市相关法院的立案、调解、审理工作已全面启动,提出了解决方案,对购房户的信息进行了登记,并与相关群众做了多次沟通,努力理顺情绪,依法积极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14.关于部分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问题

    一是积极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省委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市、县(市、区)党委确定了6747项专项整治任务,目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由相关领导干部分工包案化解,目前已化解5547个。及时通报和曝光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案件2336起,处理3422人。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全省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排查,目前已基本整顿完毕。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引发重大恶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5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处理。加大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力度,全省各级共打掉农村霸痞团伙329个,依法惩处涉嫌犯罪的村“两委”成员50人。围绕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公开等方面的制度4408项。其中市级建立制度49项,县(市、区)级建立496项,基层党委建立3863项。三是抓好“平度事件”相关问题整改。平度“3·21”纵火案的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平度市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对包括平度市2名副市长在内的1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撤职等处分。平度市对全市涉及征地拆迁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了98起案件,目前已破案42起,抓获嫌疑人53名。以“平度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省组织开展征地拆迁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各项工作正扎实推进。

    (三)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

    15.关于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组织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填报不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研究制定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的措施办法。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市、县、乡镇和基层党组织均召开了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力度。从全省在职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截至到2014年1月)的省管干部中,按规定比例随机抽取了103人,对其填报的201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目前正在对核查情况进行信息比对。对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便于领导干部主动校正报告信息,重新设计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组织全省2600多名省管干部按首次报告要求填报。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全部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疑点或有举报反映的,一律予以查核。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共查核拟提拔重用干部个人报告事项108份。

    16.关于买官卖官问题在个别地方比较严重问题

    一是深入做好重点案件查处工作。迅速启动对刘贞坚受贿卖官案相关行贿人员的调查处理,对涉案的行贿买官人员全部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此外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建立了干部处理等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的办法》。今后,凡涉及买官卖官案件或省管干部违法违纪的,有关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责任倒查和对行贿买官人员的处理。三是加大对买官卖官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实行买、卖同查,依法依纪严处,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涉及行贿买官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惩处。

    17.关于“带病提拔”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开展“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责任倒查。对淄博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唐会礼和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的“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工作已完成,均已提出问责意见;对2012年5月以来被查处的其他23名省管干部进行了责任倒查,其中属“带病上岗”的5人、“带病提拔”的18人。这暴露出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失察、失管等突出问题,教训十分深刻,省委责成有关方面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吸取教训,切实加以整改。同时,将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纳入倒查范围,组织各市、县(市、区)对近两年“带病提拔”需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责任倒查。二是建立受处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自启动机制。今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或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干部,凡属“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需要进行责任倒查的,一周内启动倒查程序,一个月内查核完毕。三是健全经常性了解干部情况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改进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方式,全面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

    18.关于跑官要官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一是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答复意见》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和个人推荐提名责任,党委(党组)推荐干部必须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或加盖党委(党组)印章;个人推荐干部必须书面署名推荐。进一步加大对拟提拔重用人选信访举报查核力度。凡对拟提拔重用为省管干部人选的举报反映,线索具体、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除要求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核查外,省委组织部一律结合干部考察或派出调查组直接查核。今年7月份以来的干部调整中,对3名在考察期间有举报问题没查清的人选,暂缓提交研究,后经认真调查,其中2名查实不提交研究,1名查否后提交研究;对1名任前公示期间有举报,经调查部分属实的人选不予任用。二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把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一律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省委常委带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并作出承诺。组成4个检查组,结合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省委组织部认真进行了整改,有关情况已专题报中央组织部。

    19.关于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严重,“提前离岗”问题普遍存在问题

    这一问题是长期形成的历史问题,涉及面广量大。整改开始时,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畏难、观望心态。对此,省委常委班子态度坚决,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开展调查摸底。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提前离岗”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底。二是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目前,超配的省管干部,除按新口径不需整改以及受组织处理虽超过影响期但综合评估不宜调整的外,均已调整消化到位。截至8月底,各市已整改消化总超配数量的60.2%,其余人员年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积极稳妥解决干部“提前离岗”问题。省委组织部于7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立即全面停止提前离岗做法,同时积极做好提前离岗人员返回的准备工作。2014年年底前,各地2010年8月1日后提前离岗人员,应返回工作的一律重新返回工作;2010年7月31日前提前离岗的人员,如本人有返回工作意愿的,也予以安排。对返回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人特长和熟悉领域,妥善安排工作。

    20.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造假的问题

    一是在全省部署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省组织124人,共审核干部档案4313卷,其中省管干部档案2528卷,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档案1785卷。目前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整理汇总有关情况。对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组织部检查组反馈的立项督查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制定下发《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对将纳入本级党委管理范围的拟提拔重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和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在内的新进干部队伍人员,一律先严格审核档案。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清前一律不进入酝酿或任职、调动、录用程序。三是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研究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实施意见,下发了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严把干部档案入口关、保管关、出口关,严格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程序,严肃查处干部档案弄虚作假行为。

    三、坚持常抓不懈构建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注意把整改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中央巡视办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王岐山同志在听取蒙阴县委和我省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指示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懈地开展作风教育,坚持不懈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地强化宗旨意识,让理想信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不断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从省委做起,督促全省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抓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立足打持久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执行制度规定到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汲取以往在干部任用、管理、监督中存在问题的教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把制度的笼子关严扎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匡正风气。

    五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决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六是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举一反三,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七是注重整改工作成果运用,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着眼于加强党的长远建设,着眼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对整改工作中解决的每一个问题,都坚持既解决问题,又总结经验教训。把解决问题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全省各项工作开展,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并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12388;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21号省纪委信访室,邮编:250001(信封上请注明“对山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dsjw@sd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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