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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谁盖房谁对质量终身负责 加大追责力度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刘兰星 2014-10-25 07:48:55 字号:A- A+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日前印发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自现在起至2016年8月,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全面提升青岛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方案 工程开工前先签责任状

    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推行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对于新开工工程,在开工前,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对项目负责人签署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必须提供五方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按规定办理变更,重新签署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补签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补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没有补签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都要建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存于施工现场备查,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保温施工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考核扣分处理外,还要依法处罚参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目标 工程质量投诉显著下降

    实施方案中,对工程实体质量做了明确要求。并提出在两年行动结束时,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通过率提高15%,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程质量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面,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重解决外墙、外窗、屋面、卫生间楼地面、地暖楼地面渗漏和现浇楼板、填充墙体、地暖楼地面裂缝以及外墙保温墙面裂缝、脱落等质量常见问题。

    规划 产业化建筑开工150万m2

    产业现代化是未来建筑建设的大趋势。实施方案提出,至2016年8月,全市形成5个以上规模化产业基地,年生产能力突破100万平方米,累计开工产业化建筑项目150万平方米,申报国家建筑产业化示范城市。

    此外,在全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开展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与轻钢结构、模块化房屋三类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试点示范。棚户区改造、工务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要拿出一定比例先行先试,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建造,并逐步提高建筑产业化应用比例。 (记者 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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