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被人为断电,这下让我们怎么正常生活办公? ”昨天上午,东海路一小区居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记者现场采访发现,虽然新老物业从今年3月份就开始交接,但是公共用电设施一直没有过户,原物业以索要业主所欠电费为由,已经是第二次强行断电。
为索电费原物业两次断电
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业主是1999年前后入住的,当时电费由物业公司统一收取。今年3月13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原来的海伦物业公司解除了合同,并且聘用了东雍物业公司。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双方没有交接公共用电设施管理权,业委会同意给两个月的过渡期,让海伦物业公司将公共用电设施管理权在5月13日之前交接给东雍物业公司。
但到了交接期后,海伦物业公司没有交出公共用电管理权,业主们因为电费账目不清也拒绝交纳电费。到了8月12日,海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就强行断电,当晚7时50分才送电。昨天上午8时,海伦物业公司再次断电。 “我觉得物业撤出后不能拿停电威胁。 ”王先生说。
电费收取标准双方说法不一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现场时,两家物业员工和部分业主正在配电室外对峙。东雍物业史经理表示,公司收电费都是按照每度约1.1元,远高于0.5469元的家庭用电收费标准,所以很多业主拒绝交电费,没想到对方以停电方式威胁业主。 “小区有许多公司租用的办公网点,现在业主都用凉水招待客户。 ”史经理介绍说。
对于史经理的说法,海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种先生并不认可,他表示自家物业是按照国家标准收费。 “现在业主们欠了我们好几十万元的电费,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采用这种方式。 ”种先生介绍说。
信访办介入协调用电问题
记者采访过程中,崂山警方的110民警也赶到现场,并要求海伦物业公司的人先恢复供电,但是被对方拒绝。随后,记者联系了市供电公司崂山客户服务分中心的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产权单位并没有欠电费,现在的纠纷属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内部矛盾,需要双方协商解决,供电部门无权干涉。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一纠纷,崂山区信访办的相关负责人已召集两家物业,尝试协调解决该小区的用电问题。(记者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