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8日讯 据青岛市物价局14日通报,18日零时起,我市停止征收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本次取消燃油附加费的适用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胶州市应按照各自的油运价格联动办法,自行调整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政策。
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先后15次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至今已实现7连降,本周又进入调价窗口,根据权威机构预测,8连降已成定局。从10月18日开始,93#汽油最高零售价从7.20元/升下调至6.96元/升,首次跌出青岛市“油运价格联运办法”规定的“7.07元/升---8.07元/升”油价区间,目前93#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76元/升,按照现行成品油定价政策,相关成品油代表品的价格到11月17日即满足“在7.07元/升以下稳定运行一个月”的条件。根据青岛市现行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从11月18日零时起,停止征收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记者 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