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孤寡老人将房子过户给推销员 指望其养老送终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赵健鹏 2014-11-20 06:31:56 字号:A- A+

  早报讯 昨日,敦化路街道鑫义社会工作协会社工张守鑫给山东路社区主任打电话,询问82岁高老太最近的赡养情况,当得知高老太已经被促销员小张接回家住的消息,张守鑫这才放下心来。据介绍,2012年初,孤寡老人高老太将自己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免费”过户给推销保健品的小张,一心想靠小张给自己养老送终,没成想之后两人起了矛盾,高老太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

  年过八旬的高老太家住鞍山路104号,自己有一套50多平米的套二房,因为膝下无儿女,老伴又早年过世,高老太生活很孤单。2012年初,高老太在一个保健品推销活动中,认识了推销员小张。小张得知高老太是孤寡老人后,便经常到家里看望,并照顾生活。几个月后,高老太对小张心生感激,便想在自己过世后,把自己这套住房送给小张。但老人不懂法律,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就把房屋过户给对方。此后两人住在一起,小张每天照顾高老太。今年初,高老太和小张因脾气不和产生口角,小张甚至提出让老人离开的意思。此时高老太才醒悟过来,自己的房屋在法律上已归小张所有,对方有权要求自己搬离。

  今年7月,高老太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得知,通过打官司要回房产的胜算很小,而且还要缴纳高达2万元的律师代理费。老太便放弃了打官司的念头,跑到敦化路街道求助,街道随即联系驻区的鑫义社会工作协会,给高老太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小张表示,他最初想照顾老人,而老人为了感谢他的悉心照顾,就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他是心存感激的,没想到却发展成一场纠纷。经多方面分析,法律社工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在法律社工的见证下,小张写了一个拖欠高老太40万元购房款的欠条。同时,小张还与高老太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小张负责高老太的养老送终,在高老太去世后,40万元欠条同时作废,房屋仍归小张所有。小张也承诺高老太去世前可一直在这个房屋居住,法律社工有权对此《遗赠扶养协议》追踪监督。记者了解到,鑫义社会工作协会是该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团体,辖区居民遇到法律方面困难时,可拨打电话81637068向社工求助。(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单蒙)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龙喵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