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于晓明、徐珠宝为山东省副省长。
于晓明同志简历:
于晓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1983年7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75.08--1976.12济南市历城县港沟镇下乡知青;
1976.12--1978.05山东省交通厅工程大队工会干事;
1978.05--1979.09济南黄河公路大桥会战指挥部政治处干事;
1979.09--1983.07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6.12山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室、秘书处、秘书二处干部;
1986.12--1988.11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88.11--1990.12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1990.12--1992.10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1991.05--1992.10挂职任禹城县委副书记);
1992.10--1993.02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1993.02--1993.09山东省委办公厅督查处副处长(正处级);
1993.09--1997.09山东省委办公厅督查处处长;
1997.09--1998.09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兼督查处处长;
1998.09--2000.07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2000.07--2002.10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2.10--2003.10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2003.10--2005.03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05.03--2011.09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2011.09--2012.12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2.12--2013.02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3.02--2014.01菏泽市委书记、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4.01 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省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十届省委委员,九届、十届省纪委委员,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2014年11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徐珠宝同志简历:
徐珠宝,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江苏镇江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09——1980.08,就读于江苏省公安学校学习(现江苏警官学院);
1980.08——1992.12,先后任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2.12——1996.11,任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
1996.11——1998.02,任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兼公安巡逻警察总队总队长;
1998.02——2001.02,任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公安巡逻警察总队总队长兼公安水上警察总队总队长(其间:1998.09—2001.11,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2——2004.12,任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其间:2000.09—2004.01,在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4.12——2008.12,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
2008.12——2009.01,任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注:南京市属于副省级城市,副厅级即正厅级);
2009.01——2009.12,任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南京市维稳办主任;
2009.12——2012.06,任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维稳办主任;
2012.06——2012.07,任山东省省长助理、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兼山东警察学院院长。
2012.08 任山东省省长助理、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山东警察学院院长,武警山东总队第一政委、第一书记。
2013.01 兼任山东省公安厅督察长。
2014年11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