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青岛警备区政治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完善烈士优待抚恤政策,建立健全烈士纪念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烈士纪念工作整体水平。
《意见》提出,要加强烈士事迹编撰和烈士精神弘扬工作。组织开展好烈士纪念活动,强化烈士英雄事迹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在入队、入团等人生重要成长时机,通过主题教育、参观瞻仰、集体宣誓等形式,开展烈士事迹教育活动。要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制定青岛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分级保护管理责任,加大保护管理力度。要完善烈属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烈属优待抚恤金政策,稳步提高定期抚恤金标准。完善烈属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医疗制度。保障烈属享受其他优待照顾。加大对烈属就业的帮扶力度,完善烈士子女在入园、入学、中考、高考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完善烈属精神抚慰制度。
《意见》还就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督导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