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19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我市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及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共计约218万参保人员。其中,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0日。
参保单位申报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方式,其中以“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两种方式为主。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20人以内(含20人),可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缴费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采取“邮箱申报”方式。如无法通过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使用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具备有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资质和管理规范的参保单位,可通过“诚信单位申报”方式直接申报2015年缴费基数。
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然分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其中,在市内三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银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办理申报事项;在其他区(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当地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其2014年度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并自动沿用。
市人社部门特别提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取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数据,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本人的基数申报数据,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向参保单位人事或劳工等主管部门反映。对未按照规定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经审核发现问题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将进行稽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进行处理。(记者 谢小真)
附: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交通银行指定经办网点地址
市南区: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二楼;
市北区:市北区延吉路38号四楼;
原四方区:原四方区庆安路21号;
李沧区:李沧区永年路27号;
原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四楼;
崂山区:崂山区云岭路8号劳动保障政务大厅;
城阳区:城阳区山城路195号;
黄岛区:黄岛区紫金山路38号二楼(原开发区);
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原胶南市);
保税区:保税区北京路56号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胶州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楼裙楼四楼;
即墨市:即墨市岙兰路786号市民大厅一楼;
平度市:平度市人民路79号;
莱西市: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交通银行指定经办网点地址:
市南一支行:市南区福州南路33号;
银川西路支行:市南区银川西路6号甲;
青铜峡路支行:市南区青铜峡路13号乙;
山东路支行:市北区延吉路76号;
镇江北路支行:市北区镇江北路24号;
四方支行:原四方区人民路99号;
水清沟支行:原四方区四流南路29号;
李沧二支行:李沧区升平路48号;
九水东路支行:李沧区九水东路9号;
崂山支行:崂山区仙霞岭路17号;
麦岛支行:崂山区海口路33-59号;
城阳支行:城阳区正阳路210号;
胶南支行:胶南市琅琊台路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