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黄岛男子王某为发泄情绪,竟然将市区十余处的灯箱式公交站牌砸碎,给市民乘车带来极大不便。另外,他还曾用菜刀砍坏垃圾桶,甚至用锤子将人家防盗门砸毁。后王某被当地警方擒获。记者昨天了解到,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砸坏邻居防盗门
41岁的王某是黄岛人,今年2月份至3月份期间,王某为发泄情绪,先后窜至黄岛区泰山路、易通路等十余处公交车站,故意用石块将站牌钢化玻璃、广告布、照明设备砸毁,此举给市民乘车带来极大不便,曾在当地引起不小反响。今年4月1日,王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擒获,他对自己砸毁多处公交站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去年9月19日下午,他还曾窜至黄岛区金山小区门口,用菜刀将放在路边的四个垃圾桶盖砍坏;去年冬天的一天晚上,他窜至其居住的单元11楼,用锤子将1102室的防盗门砸毁。今年春节后的一天,王某在乘坐电梯时,还用木棍将电梯顶上的6块亚克力板、2个灯管砸毁。综上所述,王某任意损毁公私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9478元。
认罪态度好从轻处罚
今年5月份,王某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黄岛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此案时认为,王某为发泄情绪,多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记者 赵玉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