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共有10126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驾照被停止使用,其中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超速违法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达7087人,占到全年记满12分驾驶人总数的七成。
据介绍,这一数据和去年基本持平,略多。其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市启动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全市554处电子执法点位24小时盯着路面,以致违法行为不论轻重,都会被及时抓拍并处罚。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实施最严新交规以来,很多违法行为的处罚分值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我市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已格外注意,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也有了较大的下降,尤其是在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我市驾驶员变得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半步。若撇开智能交通等抓拍的因素,和去年相比,今年以来,我市驾驶员故意违法行为下降了80%以上。
“在公安部第123号令颁布实施前,回炉班中百分之四五十的人是因酒驾被记满分的,新规实施后,加大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加上交警部门查处频率和方式更加密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有了明显下降。新规提高了超速的记分值,而一些驾驶员属于急性子,容易开快车,这就导致因为超速违法行为被记满分的情况增多。从去年的回炉情况来看,超速已经取代酒驾,成了回炉大户,今年的情况跟去年类似。 ”市车管所负责交通安全培训的民警介绍说,“急性子”最容易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上开出“满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了12分的驾驶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一的学习考试,未参加学习的,驾照将被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和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123号令)的规定,驾照被记满12分后,驾驶员应当在15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驾驶员参加学习后,交警部门应当在20天内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青岛交警特别提醒: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2月30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2月30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累加记分。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陈刚 夏双武)
“回炉”再上路大概需要30天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规,在一年的记分周期内,如果被记满12分,驾驶员就得参加为期7天的理论培训并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学习期间,全过程录像监控,一天两次视频拍照点名,以确保出勤率。学习结束后,根据“平安行你我他”的活动要求,回炉学员还要实地参加1天的上路劝导活动,体验交通管理工作。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不合格的,需要继续学习和考试。
据了解,培训班将组织“回炉”学员重新学习交通法规,重点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及新交通法规中出行安全注意事项、违法记分分值等驾驶员关心的问题。记分驾驶员从报名到消分,大概需要30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