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核对双方信息,上诉人:王天丽。被上诉人:王天丽。没有问题吧? ”“没有。 ”昨天下午,市中院第六审判庭里,一场涉及姓名权的纠纷在此二审开庭。在这场纠纷中,涉案双方不仅姓名相同,其中一方还用另外一方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生活了13年,直到被侵权的一方收到了超生处罚通知,一切才渐渐显露。去年11月24日,本报报道了此案的来龙去脉,经莱西法院一审判决,侵权方要停止使用“王天丽”的名字,同时向被侵权方赔偿3800余元。宣判后被告一方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她愿意赔钱但不希望更改姓名。昨天,双方再次对簿公堂。
回顾 为考学冒用他人身份
被告现在的名字为“王天丽”,之前的名字为“王天华”。王天华比王天丽大7岁,两人都是曲阜某村的村民。 2001年,当时已经27岁的王天华准备考学,可年龄受到限制,于是“在经过王天丽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拿到了她的户口本,让父母托亲属到内蒙古的公安机关以王天丽的身份办了一张新身份证。在这张新身份证上,除了家庭住址和照片之外,王天华的名字甚至身份证号码都与王天丽完全一样。之后王天华就以“王天丽”的身份参加了当地的考试,并顺利入学。自此之后王天华开始以“王天丽”的名义,过上了“双重身份”的日子:2003年她以“王天丽”的身份信息结婚、就业,并办理了相关福利保险,还申请了银行卡。
直到一次人口普查,曲阜当地的普查工作人员发现王天华有两个身份信息,这时王天华的社会福利、保险已经都以王天丽的身份办理,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王天华便将真实信息注销。
起诉 莫名收到超生处罚单
就这样,双方相安无事生活了13年。王天丽结婚后,跟随丈夫去烟台生活,直到去年3月,她收到了当地计生部门下发的超生处罚通知。这让没超生的王天丽十分纳闷。计生部门表示,王天丽的身份证号下登记的孩子数量的确超过了法律规定,她这才怀疑自己的身份被盗用了。她根据系统中的信息开始调查,除了烟台之外,她还去了曲阜、莱西等地,多次询问之后得知,盗用自己信息的竟然是同乡王天华。
在此期间,王天华因为结婚身份又发生了一次变更。她将户口落到了丈夫的生活地莱西,但莱西公安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王天丽”虽然只有一个身份证号,但有两个不同的身份信息,于是将其原身份证扣押,并给她办理了一个新的身份证。在这张新身份证上,显示的姓名依然为“王天丽”,出生日期也与王天丽相同,不过身份证号码已经变更。
但王天丽认为,王天华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于是将她起诉至莱西法院。经法院一审判决,王天华使用“王天丽”名字及其相应的出生信息,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另外需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800余元。
上诉 同意道歉但不愿改名
一审判决后,王天华不服,上诉至市中院,昨天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据王天华的代理律师介绍,一审判决中要求王天华更改名字于法无据,“之前的身份信息都已经被公安机关收回,仅凭王天华一人之力难以办成。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王天华使用哪个名字,他人无权干涉。”辩护律师说,现在王天华已经更改了身份证号,从法律上而言与王天丽只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且重名的两个独立的个体,一个生活在烟台,一个生活在莱西,王天华并不能对王天丽造成什么影响。 “事后王天华通过书面形式向王天丽道歉,我们也愿意再次道歉,同时也在积极努力消除对王天丽的不良影响。因此要求法院撤销一审改名的判决。 ”
调解 要求对方必须改名字
不过对此,王天丽并不同意。 “这还是在使用我的个人信息。”“从法律上而言,王天华只是与你重名而已,如果其他人也叫 ‘王天丽’,你也要起诉吗?”办案法官问。“如果全中国的人都叫‘王天丽’我也无所谓,但只有她用我的信息生活了13年,就与我有关。而且因为王天华使用我的信息结婚、离婚,使得我身边的人都以为我已经是二婚、三婚,对我产生了十分不好的影响。”王天华此时称,她曾经到过王天丽的家,向其家人说明了情况并当面道歉。 “她没有去我家,只去了我工作的地方,而且也没有说明情况,只是不停地道歉。 ”
经法官调解,王天华愿意支付1万元的赔偿,不过王天丽依然不同意。 “我要求她赔偿我8万元,如果赔偿不了,就改名字。”王天丽说,“其实我不是为了钱,我只希望她不要再使用我的名字和出生日期。”事后记者试图就案件情况采访王天华,但遭到了王天华的拒绝。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