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探访申请流程,建议出台政策扫平生单独两孩“拦路虎”
2月9日,本报记者与代表委员来到八大关街道办事处,探访了单独两孩申请流程,代表委员们提出不少好建议。单独两孩政策放开后,2014年5月底青岛第一时间落实,这也成为岛城去年卫生领域重大亮点之一。据市卫计委统计,截止到今年1月底全市共接到单独两孩申请33708例,已发放32430个证件,在办理证件的同时还做好优生优育,让不少家庭圆了两孩梦。
探访 从申请到拿证最多1个月
2月9日下午3时许,市政协委员、青岛丰硕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洪义和市政协委员、青岛小陈热线、新市民之家创办人陈明钰以及本报记者一起来到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办事处,就“单独两孩”办理流程等进行现场探访。
“需要准备的材料这张纸上都写得非常清楚,如果不明白可以现场或者电话咨询。”今年32岁的八大关街道居民李娜打算生育二胎,当天向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咨询完毕后,她特别满意。“盼了几年终于可以生二胎了,今天过来一看感觉整个流程都特别清楚,我们能够享受到哪些福利也都一目了然,服务特别人性化。”
据该街道办计生办主任尹志芳介绍,他们专门制定了一张明白纸,所需的材料还有单位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等样本都在一张纸上,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还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她说,电话预约之后就不会出现扎堆办证的情况。
“已经怀孕的可以办证吗?还是一定要在怀孕之前就得办证?”张洪义提问道。尹志芳表示,只要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都可以来办生育证。“我们针对不同的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有的我们会通过邮件或者是微信平台给对方讲解政策,针对未孕和已孕的妇女还会提供不同政策。”她说,根据市南区的政策,没有怀孕的可以免费进行孕前健康体检,并可免费拿到叶酸。“已经怀孕的也可以免费赠送其他营养品,生完之后还可以享受的分娩补助等都通知到每个人。”
两位委员在现场查看了具体的流程之后,也觉得这项工作做得很人性化。“所有的证件都提交上来之后,剩下的都交由我们办理,从申请开始到拿到证最多只需要1个月的时间。”尹志芳说道。
建议 解决想生不敢生问题
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如今山东省内的两孩生育率远远低于预期,生育两孩路上出现不少“拦路虎”,比如说社会压力、经济问题等。“现在对于很多女性来说,生两孩会面对产假过短、工作压力等一系列的问题,有的女性怕耽误工作想生不敢生。”张洪义说,现在生两孩欲望比较大的是“80前”的人群,而不少“80后”碍于经济压力可能还没有考虑生两孩。“我建议政府出台一些鼓励政策,比如说两孩的产假延长、加大生育补贴的力度等。”张洪义说道。
尹志芳表示,生育证办理下来之后有5年的有效期,现在很多年轻妈妈都是先把证办好了备用。“有的人想要生育但是不敢生育两孩,还有的可能存在生育问题。”陈明钰认为,“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引起了人们对于生育的广泛关注,由此引发的一些讨论也有必要引起重视。“现在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集全家宠爱于一身,以自我为中心,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的话,会较好地改善这种情况。”陈明钰说,政府加大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已迫在眉睫,建议政府灵活出台一些政策。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截止到今年1月份,单独两孩申请33708例,已发放32430个单独两孩证。去年市卫计委在全市各个地方开展了各种各样的优生优育活动,因为符合两孩生育政策的准妈妈中有不少的70后独生子女,他们生育将面临高龄生产的问题。为方便群众接受免费的婚前健康检查,各区市多将免费婚检大厅建立在婚姻登记处,各种检查设备齐全,搭建第一道优生健康检查平台。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在中国,每7个人中就有1名超过60岁的老人;而每80个人中才有1名新生儿童。老人潮、婴儿荒,上世纪90年代后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应势而出。
9日召开的中国人口形势分析与展望研讨会显示,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达1687万人,创近十年来新高,但并未超预期。如何看待这一数字?怎样评估“单独两孩”人口新政的实施效果?放开“普遍两孩”还有多远?这些与亿万家庭息息相关的问题正待解答。
两孩政策落地一年 申请再生育数量未超预期
2014年新出生人口达1687万人,较2013年多47万,106.9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自去年1月浙江省率先实施单独两孩以来,这一政策已逐渐在全国推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9日表示,这一数字基本符合预期。
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无疑满足了一部分家庭想要两个孩子的愿望。对于北京、上海、浙江等一些独生子女比例很高的地区来说,部分夫妇真正有了生两孩的选择。不过,这一政策的放开并未导致超预期人口增长。
从全国来看,生育意愿低、实际出生人数更少,成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普遍情况。浙江去年实际出生1.6万余人,远低于预期的8万人;河南去年受理再生育申请3万件,实际出生人数仅为1万;河北调查显示,63.15万户“单独一孩”家庭中,只有20.49万户确定生育二胎……
“女儿2002年出生,现在读高中,我和我爱人准备再要一个。”兰州市居民陈卓说,自己1972年出生,是最早一批独生子女,之前就想要孩子但政策一直没放开。
2014年3月26日开始,甘肃省可生两孩的家庭从“双独”拓展到“单独”,成为西部第一个全面施行“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陈卓表示,他已经递交再生育申请。
甘肃省卫计委基层指导处处长刘东云表示,“从先前实施‘双独’生育两孩政策的实践来看,单独两孩政策的放开并不会导致生育水平出现大反弹,申请再生育的数量不如外界预期。”
专家分析,受单独两孩政策影响,预计2015年出生人口较2014年将增加100万左右。尽管国家有关部门认为政策效果符合预期,但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认为,106.9万的申请数字,比实施之前200万的预期低了很多,而实际生育数将会更少。
出生小高峰或如期而至 难现“多胎”常态
“井喷”式申请再生育数量未超预期,今后走向如何?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教授郑真真表示,“再生育申请”数量和真正的“再生育”数量并不是一回事。“‘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影响会逐步显示在出生人口正常的波动上。”
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钟东波表示,很多符合政策的家庭没有在当年生育,并不是不想生,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在今天的研讨会上说,去年出生人口跳跃式上升的基础上,2015年出生人口可能再度较大幅度攀升,或将逼近1800万。他判断,单独两孩的出生可能会大量出现,新的出生小高峰将如期而至。
不过,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认为,生育意愿从申请、展现到付诸实践,数量也会持续衰减。“育龄妇女人口基数不断萎缩,即使生育水平和生育模式不变,婴儿出生数量也会减少。即使2014年、2015年出生人口增长,‘婴儿潮’也很难出现。”
专家们指出,随着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变迁,人们的生育理念已发生深刻改变:“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不再占据主导。即便生育政策更加放开,也很难再现过去“多胎常态”的社会情景。
去年12月,北京市民林惊天再得一子,成了单独两孩政策的受益者。“身边很多符合条件的朋友、同事已经交了申请,” 林惊天说,“但生育成本太高,老人和孩子都要照顾,左思右想很头疼。”
“一些家庭担心政策有变,先做申请,但对是否生育还在考虑;其次想要两孩的家庭相当部分是70后,因为年龄想生育还有一定难度。”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分析,符合二胎政策群体的生育观念相比以往已有大幅改变。
普遍两孩政策还有多远?
关于今后的人口政策,在今天的研讨会上专家们展开热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研究员宋健认为:“从双独两孩到单独两孩,再逐步过渡到普遍两孩政策,这是为了避免人口结构上的骤涨骤跌,但单独两孩政策是过渡政策无需争论。”
专家们指出,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普遍两孩等生育政策的调整可以期待,但“普遍两孩”何时放开的时间表,则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同时要做好教育、医疗各方面的社会保障准备,稳妥、有序地进行。
不过,从人口结构和中国经济需要角度,有的专家认为应该尽快放开普遍两孩。“现在的生育水平仍在较为适度的低生育水平范围,在单独两孩政策下的生育潜力释放过程中,为了避免释放以后生育率下降,需要尽快转向普遍两孩政策。”人口专家陈卫说。
原新也如此呼吁,宜在单独两孩政策的出生人口效力减弱的时候,适时开放普通两孩政策,刺激人口补充出生量。
也有专家认为放开普遍两孩政策不能一蹴而就。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随着生育妇女和婴儿数量的增多,还要综合考虑社会医疗、教育、就业等客观配备条件,避免生育政策走在基本公共服务前面。”
陆杰华认为,当前来看部分地区两孩政策可以实现平稳过渡。“去年政策的平稳并不意味着后面就高枕无忧了。”钟东波表示,大约需要3到5年才能清楚单独两孩政策对生育状况的影响。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王金营建议,“十三五”中后期可以考虑实施“普遍两孩”政策,虽然有人口堆积影响,但积极影响将会大于不调整带来的影响。
国家卫计委表示,目前来看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运行平稳,由于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政策对生育水平的影响还需要持续观察和全面评估。(记者杨帆、胡浩、彭卓、王思北、鲁畅、张玉洁、陈晓波)
关于“生孩子”的那些政策——中国人口政策演变“编年史”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王思北、胡浩)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如今“单独两孩”政策顺利落地一周年,我国人口政策是如何演变的?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强调“要有计划生育”。在当年制定“四五”计划中,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载入我国宪法。
为完成在20世纪末把人口总量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中央批转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即“开小口、堵大口”。
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双独二胎”政策由此在全国推开。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持续问题、老龄化问题、人口结构性问题等开始显现。
2012年末,我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首次下降。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0243亿人,比上年增加853万多人,占比接近总人口的15%,上升了0.6个百分点。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截至2014年底,“单独两孩”政策顺利落地一年后,全国共有106.9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基本符合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