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3日讯 记者从环保崂山分局获悉,2015年崂山将对10条重点河流(姜哥庄河、南九水河、大河东河、皇家河、乌龙河、白沙河、王哥庄河、晓望河、石人河)全面实施环境污染整治河长责任制。2015年,整治所有沿河污水直排口,消除污水溢流现象,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达到COD小于40毫克/升,氨氮小于2毫克/升。2016年,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2015年底前,崂山将全面消除直排河道污水排污口,建立完善常态化河道巡查和保洁工作体制机制,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达到省控水质目标要求;2016年底前,全区重点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
2015年,崂山将整治所有沿河污水直排口,消除污水溢流现象,清理河道内建筑及生活垃圾,建立长效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河道水质达到省控目标要求。2016年,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
河段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河段主要截污治理工程,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辖区已发现污水直排口的截污整治,对新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及时进行截污,防止污水溢流。定期向河长汇报治理工作进展,牵头解决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河道巡查及保洁制度,及时制止、劝阻向河道河岸倾倒垃圾、在河道内放牧、河道内非法采砂取土和擅自取水排污等行为,及时发现并向有关单位报告水利设施损毁等情况,及时清除河道河岸垃圾和漂浮物等。(朱颖 叶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