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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S店新车配件被调包 说好原厂都变山寨货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胡明山 2015-03-14 14:00:39 字号:A- A+

    2014年5月份,市民乔先生在重庆路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长安福特某型号的越野车,但是提车时发现车辆导航系统、发动机护板以及车膜都非原厂配置。“购买前他们承诺导航系统是原装导航,还加收了3000块钱,结果到手一看都是假的,我们要求退车他们也不同意。”昨日,乔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

    市民投诉

    新车配件都是山寨货

    去年5月,乔先生携家人到重庆路一家汽车4S店选车。销售人员推荐了一辆长安福特品牌汽车,并承诺该车具备福特汽车的原车语音控制导航系统,随车还赠送全车雷朋牌车膜。家人看中了其语音控制导航系统功能,乔先生最终决定选购这一款汽车,并为该导航多交了3000元,共计23.8万元。3天后,他到4S店提车时发现,车上配备的导航系统并非长安福特的原装导航,无法实现语音控制导航功能;同时发现车上安装的地图软件为无激活码的盗版软件。乔先生当场要求退车,但是工作人员只同意为其更换导航系统。不久,他在保养汽车时又被告知,车辆发动机原装护板也非“原配”,而是已经被人为更换了。此外,赠送的车膜也非当初销售人员所承诺的雷朋牌车膜,而是冒牌货。

    他咨询了长安福特汽车客户服务中心后得知,如果所购车辆安装的导航系统不是原车导航系统,该车辆就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导航系统必须在生产线上才能安装,如果此时再改换原厂导航系统,汽车厂家将不负责因此而导致的车辆质量问题及维修服务。于是乔先生要求退车,4S店工作人员不同意,乔先生因此向市北区工商局投诉。

    经工商部门调查,认定4S店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事实,给予4S店1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工商部门在其中调解,不过该4S店仍不同意乔先生退车要求。“新车好几个部件都是冒牌货,我有权要求解除《汽车买卖合同》,并赔偿我损失。”乔先生说。

    4S店说法

    等待司法结果

    记者看到,乔先生提供的市北区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说明,被告“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相关条款,责令其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店相关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承认,当时承诺的原车语音控制导航系统和雷朋牌车膜都是没有的,他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协调解决,但不能接受乔先生退车要求。“最初双方沟通存在一定的问题,年前我们就已经在走司法程序,现在案件还在审理当中。”王经理说。他表示,他们正等待最终的审理结果,并会积极配合法院。同时,他们也会考虑通过协商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律师观点

    证据足够对消费者有利

    对于乔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山东森嵘律师事务所的岳超律师。他分析,现在工商部门已经认定4S店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其执权范围内已经做到位。乔先生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涉及民事纠纷,这只能通过法院才行。岳律师建议,消费者遇到此事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现在工商部门已经认定其存在违法行为,证据足够,这一点对消费者十分有利。”岳律师说。

    记者 胡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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