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问:我家里人去年住院,花了不少钱,请问今年社保大病医疗救助方面有什么新的救济政策吗?
江敦斌回复:我市今年1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是我市特有的一项民生保障项目。特别对广大原新农合参保人,能够普遍享受到原来没有的特药特材救助待遇。
原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统一的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原新农合享受单独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两项救助待遇的起付标准、保障额度、保障项目存在较大差异。《办法》规定不分城乡差别,实行职工和居民同一待遇。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保障内容:一是特药特材救助。目前,我市已有8种药品、1种耗材纳入特药特材救助。《办法》规定,城乡全体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按70%报销。二是大额救助。参保人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范围外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全体参保人统一按6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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