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31日讯 记者从上午召开的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措施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我市将在10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采取30条重点措施,力争实现PM2.5同比改善5%左右。2015年,将新建燃气管道90公里,新增用户5万户,实施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米。争取年底前实现青钢、双桃精细化工、红星集团东风化工、东岳泡花碱、海洋化工老厂关停,完成双星轮胎搬迁一期工程。
2015年,我市将在10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采取30条重点措施,力争实现PM2.5同比改善5%左右。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建设清洁能源供热项目200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90公里,新增用户5万户,实施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米。
继续推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争取年底前实现青钢、双桃精细化工、红星集团东风化工、东岳泡花碱、海洋化工老厂关停。完成双星轮胎搬迁一期工程。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在大唐发电厂和金洲热力开展清洁排放改造试点,新建火电及锅炉采用清洁排放技术,达到燃气排放标准,实施100个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淘汰燃煤锅炉50台。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扬尘控制情况监控,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市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100%,次干道80%,四市主次干道撒水率达到50%,开展砂石加工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淘汰或黄改绿剩余的5.2万辆黄标车,实施国四柴油升级,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监管,增加新能源汽车5000辆,建设充电终端3000个,新采购公交车全部采用清洁能源车辆。
加强有机废气治理,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综合方案,编制治理技术指南,完成150个工业有机废气、餐饮油烟、汽修喷漆治理项目。
探索开展港口物流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治理车船、机械燃油排污,强化散货、物流运输过程的防尘措施,逐年降低前湾港铁矿石吞吐量。
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在南村镇和移风店镇建立2.7万亩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区,降低化肥施用量,减少氨排放。全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实施农户“减煤换煤”行动。
加强大气污染执法监管,深化网络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规定,采取“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强制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全市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修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条例,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范围扩展到全市,按季度核算,并向社会公布。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继续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环境违法处罚案例依法公开。
据悉,2014年,青岛市区空气细微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10.6%,二氧化硫同比改善31.5%,重污染天数减少60%;22条重点污染控制河流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2%、6.5%,胶州湾无机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6%、7.0%。(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