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李某曾因犯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后来,司法机关在办理一起代办员贪污案时,发现李某在担任莱西市邮政局马连庄支局长期间,对下属徐某骗取储户存款的事情存在渎职现象,遂对其进行调查。日前,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构成玩忽职守罪,加上此前的两个罪行,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据了解,徐某(女,另案处理)曾是莱西市邮政局马连庄支局邮政代办员。2005年时,因其对象赌博输了钱,在有人前来找她办理储蓄业务时,徐某便为其办理假存单,并将收来的存款据为己有。后来,有储户在拿着徐某开具的假存单,去取钱时发现了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截止到案发,徐某共贪污50余名储户存款人民币270余万元,徐某犯贪污罪被判刑后,涉案的赃款已由莱西市邮政局全部返还给储户。
徐某的事情败露后,相关部门开始对原莱西市邮政局马连庄支局局长李某进行调查。而此时,李某因犯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并已经在监狱服刑。在此案审理期间,李某表示,尽管在2006年他就听说徐某为储户开具假存单这件事,但当时并没有向司法机关报案。到了2007年,有下属先后多次向其反映此事,这时李某才开始调查情况。他表示,在找到徐某后,曾对其行为进行过批评,并以“这么做影响莱西市邮政局马连庄支局的声誉”为由,要求徐某以后不要这么做了。李某表示,当时他并没有对徐某采取任何措施。尽管在法庭上,李某表示曾经向局领导徐某某、孙某和安检部主任姜某做过口头汇报,但是以上三人均予以否认。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任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按要求履行职责,对徐某骗取储户存款,知情不报,造成隐患不断扩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此案案发之前,李某曾于2009年12月1日,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0年11月11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莱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对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宣判后,李某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经市中院审理,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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