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烟台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国群涉嫌受贿罪一案。
起诉书指控:1996年2014年初,被告人王国群在担任海阳县县长、海阳市市长、海阳市市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市政府特邀咨询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产项目规划审定、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征地补偿、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烟台天强塑钢加工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和个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以及房产置换差价等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8.31822万元。(记者 李长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