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市民陈女士开始为新房装修,可是没想到房子装修完还没来得及入住,就被水给淹了。“地板都被泡坏了,现在赔偿问题还没有解决,我只能在外面租房子住。”昨日,陈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
陈女士称,2014年她在瑞海北路一处楼盘买了一套位于8楼的新房。春节后,她开始给新家装修,准备3月下旬搬进去。3月初物业贴出通知,说3月11日开始为居民供水。头天晚上,她正好往新家搬家具,可到8楼一出电梯却踩了一脚水,这时她才发现家门外是一地积水。她急忙打开家门,看到新铺的木地板有20多平米都被水泡了,距门口不远的厨具也被泡湿。后来她发现,漏水来自门外水管,水闸已经被人关闭。她随后找物业索赔,物业表示需要联系地产和自来水公司,最后称可以为其更换受损地板,但不会全部更换。“我不接受这个方案,因为如果只是更换泡坏的地板,新地板和原先的地板颜色样式不同,新房地面不就成花脸了?”陈女士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物业负责人李主任。他告诉记者,该业主门前漏水是施工时此处少安装了一个立管所致,并不是物业的责任,业主应该找开发商和自来水公司。记者随后联系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杨先生。他介绍开发商在售后维保方面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漏水事故发生后,他们配合自来水公司制定了补救方案,但是在赔偿和维修问题上与业主的意见没有达成一致。针对陈女士对地板更换后会变成“花脸”的担忧,他表示业主如果愿意提供购买地板的信息,他们可以采购相同的地板来更换。
昨日下午,陈女士反馈说,自来水公司也同意向上级申请赔偿,并尽快结束此次纠纷。(记者 胡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