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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90后小伙伪造公章卖经适房 最终获刑12年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作者: 2015-04-24 05:07:48 字号:A- A+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近日,黄岛区法院办理了一件伪造公章卖经济适用房的案件,被告张鹏(化)最终获刑12年。

    据了解,“90后”张鹏利用从事房地产工作、了解信息多的优势,四处散播消息,谎称能通过内部关系购买到黄岛区“大卢家疃经济适用房”和“山水新城”的商品房。2012年至2014年3月期间,他伪造“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两枚印章,并以“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分别与陈某、韩某等7人签订购房协议、合同,骗取购房款、好处费等共计人民币183万余元。

    经黄岛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张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20万元。

    主审法官丁守兵说,张鹏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这种行为在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一经查明,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法官提醒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当事人,一定要在符合各项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官方发布的正规途径和程序进行购买,切勿偏听偏信。(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成龙 通讯员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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