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山东省高院向社会通报了201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通报的十起案例涉及NBA队徽、雨洁、7天连锁酒店、海尔等众多知名品牌。其中一起案件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两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据悉,我省正在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试点,主要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标准不一的问题。
超市卖假NBA运动鞋,被判赔40万元
NBA公司是亚特兰大老鹰队、洛杉矶湖人队、奥兰多魔术队等30支球队队徽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这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鞋、帽等。
特易购商业(青岛)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连锁超市中销售了带有NBA队徽商标的球鞋。NBA公司认为特易购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商标权,请求法院判令特易购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特易购公司销售的运动鞋上突出使用的标识与NBA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相同,其行为侵害了涉案商标权;NBA公司的商标使用时间长、宣传范围广、知名度较高。特易购公司作为大型连锁超市的经营者,未能尽到必要审查义务,放任被诉侵权商品上市销售,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判决特易购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古籍点校也受著作权法保护
2008年9月,李子成与葛怀圣合作点校民国版《寿光县志》,两人合作点校至第四稿。葛怀圣在第四稿的基础上又点校了三稿。2011年4月,葛怀圣将民国版《寿光县志》点校本正式出版,但没有列明李子成为合作作者。李子成认为葛怀圣的行为侵害了其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葛怀圣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葛怀圣主张古籍点校作品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古籍点校是点校人在古籍版本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依据文字规则、标点规范,对照其他版本或史料,将古籍中字体由繁改简、更正文字错误,并划分段落、加注标点的行为。虽然古籍点校以还原古籍原意为宗旨,但古籍点校通常会受点校人知识水平、文学功底、表达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同点校人会创作出不同的点校作品,古籍点校作品具有独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认为,葛怀圣的行为侵害了李子成对涉案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及发行权,判决葛怀圣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泄密员工致海尔损失近三千万
齐国新原是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张庆森原是青岛海尔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技术处助理工程师,二人在原公司离职后均到国内某大型家电企业工作。齐国新、张庆森在求职过程中,向国内某大型家电企业披露了海尔集团的多项保密数据信息。经评估,齐国新、张庆森给海尔集团分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2.44万元和2579.8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齐国新、张庆森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齐国新、张庆森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省高院有关人士表示,本案是一起因企业高管“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企业的商业秘密体现了核心竞争力,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本案的裁判,综合运用各种刑罚方法,不仅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而且运用财产刑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处力度,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对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