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山东省共有5家法院试点该项改革方案,其中青岛占有2个名额,分别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崂山区人民法院。
“从2013年开始,全市法院开始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从当时的700多人倍增到目前的1212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处长逄振悦介绍,新选聘的500多人采取的是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人民陪审员选任与人民调解员选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其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高于三分之二。逄振悦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在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中的参审率已经达到了90%,市中院的一审参审率也已经达到了40%,市中院试点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二审普通程序案件调解以及执行案件听证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刑事案件中,除死刑案件外,普通程序的案件也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记者 孙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