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突击检查中稽查人员向一家眼镜店的销售人员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刘文勤 王倩颖摄影报道
4月27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对台东商圈部分眼镜批发部、隐形眼镜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出一家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的门店。
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家眼镜店的柜台里有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类产品)的价格标签,却没有任何产品,于是要求检查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产品的有效证书。然而,销售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竟躲了起来。稽查人员随后对该商家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了多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后经查证基本认定该商家为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对其仓库进行了查封。
稽查人员指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直接接触角膜、安全风险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该类产品在上市前需要经过安全性、有效性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消费者在购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而到非正规商家或网络商铺购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普通隐形眼镜有同样的使用要求,应认真遵照产品说明书和眼科医生的指导使用。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