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这样的消息成了大家讨论的热点,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笑话。作为直接“中枪”的派出所户籍科,民警则是一肚子委屈,因为问题的症结并不在这里。昨天下午,记者刚刚走进李沧区李村派出所的办事大厅,一位想证明“我是我”的男子正在扯着嗓门朝着民警发泄不满,“火药味”十足。
名字不同改名遭拒
“我就是我,是原来证件把我的名字写错了,你们给我开个证明怎么就不行? ”昨天下午1时30分,一名男子走进综合警务厅,随即掏出一叠材料,希望民警能给他开一个身份证明,以证明另一个名字就是自己。 41岁的户籍民警周刚接过材料后,转身进入了档案室。经过比对后,民警告诉他,这个证明派出所开不了。
办事男子愣了一下,随后的表情里透着一股火气。旁边几位民警赶紧过来,一边安抚对方的情绪一边解释。原来,他以前使用的证件名字可能有些笔误,导致与在派出所存档的户籍上的名字不统一。如今因为要办理一些业务时,他发现自己有两个名字,这直接导致了很多业务无法办理,必须要统一姓名才行。无奈之下,这名市民来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够给他出一个证明,以证明两个名字都是自己。但民警告诉他,派出所只能根据户籍档案的姓名来查阅,无权出具这样的证明。记者在旁边看到,三四名民警轮番地向对方解释为什么不能办理,这名男子没有很抵触,十几分钟后出了派出所。周刚无奈地告诉记者,问题的症结并不在派出所,但是大家基本都不理解。
老档案放满档案室
“这都是以前的老档案,遗留问题太多了,而且并不是派出所的职责范围,但是一旦无法办理,市民就会朝着你撒气。 ”在户籍民警戴燕的带领下,记者走进档案室。
记者了解到,像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事情,其实在派出所的业务办理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像李村派出所这种以前辖区内存在大量村庄、集体户这样的,更是比比皆是。民警拿出三本档案放在记者面前,其中两本的纸张已经泛黄,这就是我国的三代户籍卡,证明“我妈是我妈”这类问题的户籍就出在前两代上。因为历史的原因,以前父母和孩子的户口经常是分开的,甚至于像集体户的户口,父母和孩子都在不同的户口中,这直接导致了无法证明相互的关系,而目前公证部门不承认结婚证这样的证件,派出所又只能根据档案来查阅家庭关系,一旦在前两代档案中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就会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事情。但是在第三代的户籍上,在《新生婴儿出生登记表》中就已经明确了孩子和父母的关系,这就不会出现第一、二代户籍档案的问题。
不被理解民警受委屈
此时,很多办理身份证、转移户口的市民来到大厅,这里成了整个派出所内最繁忙的地方。户籍民警每天要解答大量的政策性问题,因为业务多,所以经常有脾气比较急的人在这里产生各种摩擦。派出所指导员闫刚告诉记者,前几天,一名办理业务的女子因为少填了一张表,一位民警让其填写。为了尽快办理业务,这个间隙民警便接受了另一个人的业务,这下那名市民就不愿意了,非要把自己的办完后才能让后面的市民办理,甚至和后来办业务的这名市民吵了起来,事后还投诉这位民警。经过调取监控,民警还原了整个过程,对这名市民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才平息了这个风波。(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