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因涉嫌超范围经营,青岛一家公司被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出了9.9万元的罚单。该公司不满处罚,将胶州安监局状告到了法庭。近日,胶州法院公开审理这起行政处罚案件,胶州安监局局长出庭应诉。该案件也是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市范围内首起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据悉,近日胶州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与市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位于胶州某街道的一家公司。执法人员认为原告存在“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的违法行为,对原告作出了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以9.9万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原告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该案诉讼。开庭期间,胶州市安监局局长出庭应诉。
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胶州法院所受理的这起行政诉讼案,是我市范围内首起被诉行政机关 “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自5月1日起,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正式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一项制度被予以确立。为尽快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规范化,市中院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制定了包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表”在内的多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书,并在全市法院推广使用。(记者 樊蓉 通讯员 高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