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发布电动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6月1日起执行
从6月1日起,青岛市700余台充电设备将有统一的服务费收取标准。昨日,市物价局发布电动车充电设备服务费收费标准,结束了此前电动车收费“无章可依”的局面,新标准于6月1日起开始执行。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充电服务费标准的确立将有利于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青岛市收费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记者 李沛)
定价 使用成本不高于燃油车50%
青岛市物价局按照电动汽车运行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汽车运行成本的定价原则,确定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能超过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能超过0.65元/千瓦时,使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
明确电动汽车充电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算账 电动车每月可节省311.58元
相比燃油车,电动车因使用电能可为车主节省大量支出。按照电动乘用车每百公里耗电约20度,燃油车每百公里耗油约9升,以及现行电价、充电服务费和2014年93号汽油全年平均油价(每升7.37元)计算,一个电动汽车用户如果在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按照大工业电价每度电0.7216元执行的话,其百公里需要花费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共计27.432元,燃油车则需要燃油费66.33元,电动汽车运行成本每百公里比燃油车节省38.898元,相当于燃油车的41.36%。若按照2015年最新油价 (5月11日调整后93号汽油每升6.51元)计算,电动乘用车用户如果在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其百公里需要花费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仍然是27.432元,燃油车则需要燃油费58.59元,电动汽车运行成本每百公里比燃油车节省31.158元,只为燃油车的46.8%。若按照一辆车一个月运行1000公里计算,每个月可节省费用311.58元。
业内 充电服务费有望继续降价
青岛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按照电动汽车运行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汽车运行成本的原则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与目前国内其他城市相比,上限标准较低,有利于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来说,如果能够多用谷电、少用峰电,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经营运作,随着电动汽车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充电设施经营企业也会有比较好的收益。
在市物价局公布电动车收费服务标准之前,岛城已经有新能源公司开始对新能源充电桩进行试运营。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的是“电费+服务费”的收费模式。在市物价局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之前,对于电动乘用车辆充电服务费,该公司按照每度0.6元的标准收取,比上限标准每度低0.05元。对于6月1日充电服务费标准施行后的收费标准,该公司营销总监马增志表示,特来电仍按照每度0.6元收取,未来会推出优惠套餐、积分赠券等活动,充的越多服务费越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