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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剖宫产后短期再孕子宫破裂 4月胎儿死亡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王磊江 2015-05-28 05:57:39 字号:A- A+

    早报讯 家住市南区的李女士近日腹痛难忍,来到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到院时孕妇脸色苍白、阴道有轻微出血。”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孙航诊断发现,腹腔内的胎儿并没有明显的胎动以及胎心搏动。由于李女士在半年前剖宫产下一名男婴,属于术后瘢痕子宫再度怀孕,所以医生怀疑是子宫破裂。经过B超检查,医生证实了这一猜测,孙航遗憾地说:“这种情况下4个月的胎儿无法保住,十分可惜。”医生为李女士实施了急症剖宫取胎术。

    孙航说,子宫破裂最大的原因是子宫下段切口瘢痕处破裂,“如果第一胎做了剖宫产,孕妇再生产时面临的风险会更大,上次剖宫产会留下子宫瘢痕,它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恢复期。医学上建议剖宫产再次妊娠,要间隔2年以上,并且再次妊娠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临床上大部分子宫破裂,都出现在以前做剖宫产手术或子宫肌瘤剜除手术的疤痕处,当发生子宫破裂时,会伴随持续的腹痛,治疗方法必须立即进行剖腹产,然后对子宫进行修复,如果损伤比较严重,可能需要进行子宫切除手术。”孙航说。

    孙航提醒,剖宫产女性应在产后三个月后再开始性生活,而且一定要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通常可采取避孕套或是宫内节育器等措施。建议想生二胎的市民朋友,第一胎能够顺产的尽量选择自然分娩。(记者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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