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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月启动:受了委屈请跟我说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徐栋 2015-05-30 06:56:17 字号:A- A+

    “非常感谢苏伯伯以及法官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知道自己错了,一定好好改正,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16岁的小王曾经当场痛哭流涕,难以自已。如今,已在家乡一家技校就读的小王回想起自己在城阳区涉罪受审的那段经历,感激最多的就是当时为他担任“合适成年人”的苏进宝。他说,是“合适成年人”的引导教育让他体会到了社会的关爱,重拾信心进入技校学习。

    “合适成年人”帮未成年人维权

    “这样的事在青岛并不新鲜,只要有任务、有需要,‘合适成年人’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岛城各级公检法机关的提审、讯问及审判现场,为那些无助迷茫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送去关怀和温暖。”团青岛市委权益部部长刘文华说。苏进宝其实只是青岛市“合适成年人”志愿服务团成员的一个缩影。2014年11月,团青岛市委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市选聘了105名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背景的“合适成年人”志愿者,让他们参与侦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提供临时监护,履行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合适成年人’的参与,不单可以起到 ‘临时家长’的作用,而且可以监督司法程序正当性,防止出现刑讯逼供,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谈起对“合适成年人”的看法,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田英君有深刻的体会。黄岛区早在2013年6月就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了局部工作探索。作为一名在一线工作的检察官,田英君认为,与办案人员相比,“合适成年人”更容易让涉罪未成年人接纳,他们能够真实地厘清未成年人犯罪的背景和原因,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为未成年人后期的矫治打下基础。

    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不成熟,特别是涉罪的未成年人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拉一把可能帮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放任不管就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给社会造成更大危害。团青岛市委权益部部长刘文华认为,需要“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未成年人当事人一般都是家庭功能缺失或者生活面临困境的孩子,更需要社会的关爱帮助。让“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履行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重要工作。

    未成年人有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

    如果你遭受家庭暴力,该怎么办?如果父母不在家时,有人侵犯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人剥夺了你上学的权益时,该怎么办?很多未成年人因为心智不成熟,在遭遇到侵害的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为了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6月份,早报和团市委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系列活动。如果青少年有维权、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和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12355。(记者 徐栋)

    原标题:孩子,受了委屈请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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