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商铺占用人行道晒鱼干
商铺被责令整改并罚款200元
青岛新闻网6月4日讯 临街商家借人行道晒鱼干,被责令现场整改并罚款200元。6月3日上午,市南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河南路时,发现海鲜批发超市门前人行道被晾晒的鱼占用,导致过往行人难以通行。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
执法现场,晾晒的鱼干发出刺鼻怪味,过往行人只能绕行。执法人员对超市擅自占用人行道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给予批评和教育,商家连声表示歉意,并虚心接受批评指责,最终将晾晒的鱼全部清理。
贵州路、河南路、中山路、云南路、江苏路共有7家海鲜批发超市擅自占用人行道摆放物品,依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这7家海鲜批发超市分别被责令现场整改,并依法罚款200元。
城管部门提醒,临街商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妨碍过往行人通行。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拨打市南城管执法局电话88729083进行举报。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依法处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为游客和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和生活环境。(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