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农贸市场内及出入口无占道经营,室内菜场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近日,我市启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根据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和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整治工作通知,农贸市场整治主要围绕农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和临时便民市场有效管理四方面开展。其中,规范管理要求市场设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并进行公示。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环境卫生整洁等;环卫保洁要求市场配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除室内菜场外,露天菜场及集市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环卫设施匹配上要求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临时便民市场管理要求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和疏导点有明确标识,明确经营时间和范围,有责任人管理;有简易环卫设施,同时要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不能占道经营。(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崔 武)
原标题:青岛专项整治农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