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王某、刘某和张某同是来自昌邑农村的青年,三人互为同乡或者同学,同在青岛某电信运营商旗下一公司做着设备维修的工作。 6月16日,三人驾驶面包车在李沧一高校盗窃备用蓄电池时,被保安和民警当场抓获。
6月16日上午,九水路派出所接到某高校报警称,保安在校园巡逻时,发现三名青年男子行迹可疑。两名民警赶到学校后,在酒店内发现三名青年站在一辆灰色面包车跟前,边上围着学校保安,车上装着12块银白色的蓄电池。民警立刻将三名青年及车辆、蓄电池带回派出所。
在九水路派出所,三名青年对合伙盗窃某电信公司备用蓄电池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供述,三名嫌疑人都是来自昌邑农村,23岁的王某、刘某是同学,18岁的张某也是他们的发小。王某初中毕业后来青打工,后跟老乡在某电信运营公司干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刘某王某过年交谈时了解到,王某的工作强度不大、挣钱不少,随后刘某和张某来到青岛跟王某一起打工。
公司领导将三个人编在一个组,由王某担任组长,带领两人外出维护设备。5月,在到九水路辖区某高校做电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时,王某发现另外一家电信公司的机房内有48块备用电池。 “如果把电池弄出来,卖掉肯定能卖不少钱。 ”王某对民警供述道。
近日,公司领导为限制几个人的花销,每月仅给三人500元,其余工资在年终岁尾结清。感觉钱不够花的王某见时机成熟,提出三人一起到某校酒店楼顶机房盗窃电瓶,卖钱三人均分。 6月16日上午,三人开着公司的车来到这所高校的校务酒店楼下,连续爬了三趟九楼将电池盗走。就在第三次时,被学校保安和民警抓了个正着。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刘卓毅)
原标题:同乡同学来打工同吃同住同做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