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更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区、市和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方案,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确定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重点领域信息全部公开
根据通知要求,2015年度全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共包括十四大类,分别为:行政权力信息、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信息、便民服务事项信息、政府信息数据、公共信用信息、其他领域信息。各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信息公开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确定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责任清单7月底前公开
在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方面,通知要求,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平台,及时完成行政处罚权力及裁量基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已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按全省统一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责,编制公开政府责任清单并于7月底前公开;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各区、市都要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编号、违法事实、处罚案件过程、处罚决定内容及日期的公开工作,促进行政处罚权力运行透明化。
“三公”经费增减要说明
全市范围内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各区、市要推进扶贫、移民资金的发放信息公开。
公积金情况定期公开
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通知要求全部公开,尤其要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并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在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方面,通知要求通过全市统一的网上便民服务大厅、部门网站和实体办事窗口,及时发布、调整、细化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学区划分等信息。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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