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烫伤的孩子
青岛新闻网7月2日讯 孩子在幼儿园被烫伤,责任认定却成了难题。近日,一篇“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用热油烫伤”的帖文引燃了朋友圈。当事人于女士告诉青岛新闻网,今年5月8日上午10点左右,5岁的儿子在胶州市雅思贝尔幼儿园李哥庄分园被烫伤,随后在青岛武警医院烧伤科诊断为全身面积5%的II度烫伤。于女士认为幼儿园有明显过失,理应为事故负责;而幼儿园表示,事故细节还得调查,是否赔偿则需请示上级领导。
家长:幼儿园事后处理烫伤不当 冷处理战术拖到现在
根据于女士讲,5月8日上午,孩子在幼儿园被一盆西红柿蛋汤烫伤。
孩子被烫伤之后,她第一时间报了警。于女士告诉青岛新闻网,事后警方在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当时孩子与端着西红柿鸡蛋汤的老师平行行走,后来发生了碰撞,汤倒在了孩子身上。至于发生碰撞的细节,于女士则表示“监控上看不清了”。
而令于女士气愤的是,园方在孩子烫伤之后直接剪破了孩子水泡,增加了孩子感染的风险,并且用未消毒的自来水直接冲洗烫伤处。
于女士告诉青岛新闻网,在孩子烫伤的前几天,幼儿园方面还会陪他们一起去医院给孩子换药,并垫付了治疗费用,但后来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就不大露面了,但孩子的伤不能拖,后面全部的治疗费用都是家长自己付的。于女士多次与幼儿园方面沟通,对方总是态度很好,但就是不解决问题,事情就这么拖到了现在。
幼儿园:否认替孩子剪水泡 赔偿需要领导批示
随后,青岛新闻网咨询事发幼儿园,而对方则表示,孩子的烫伤细节与家长的说法存在出入。
胶州市雅思贝尔幼儿园李哥庄分园园长李尚龙告诉青岛新闻网,根据孩子们的食谱,幼儿园当天并没有做西红柿鸡蛋汤,烫伤孩子的是皮蛋瘦肉粥,温度要低得多。
李尚龙说,孩子在烫伤之后,幼儿园老师并没有去剪孩子的水泡,只是做了冷水处理,并且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
李园长表示,孩子在烫伤之后,自己一直陪着孩子和家长,但根据医生的说法,孩子的烫伤并不算严重。在谈到孩子后续的处理时,李尚龙表示他们是集团化管理,自己虽然是园长但做不了主,需要领导批示。
教育部门出面调停 处理依旧无果
6月29日,于女士电话告诉青岛新闻网,当地教育办公室已经出面调停。
但傍晚的时候,于女士说,幼儿园方面以“领导一直联系不上”为由,事情的处理结果只能“再等一等”,双方约定30日给答复。
本来说好的30号会给于女士一个最终答复,但当天于女士又接到电话,提出“7月2日上午给答复”。
这样的结果让于女士忍无可忍,她告诉青岛新闻网,幼儿园在医药费问题上态度闪烁,赔偿问题更谈不上。
于女士表示,自己不会再顾忌幼儿园的“拖延战术”了。下一步,她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